警惕高息借贷远离非法集资 警方24小时开通热线咨询报案电话,随时解答群众有关疑问并接受报案
□通讯员王正祥潘军近日,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向媒体通报,自2011年7月至今,该支队共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4起,破案4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人,追回涉案财物一批。有效净化了柳州金融生态环境。
典型案例回放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系市某厂法人代表,其自2005年起,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和用个人房产 、汽车 、工厂厂房 、生产设备 、办公设备抵押等方式共向柳州市市民王某某等人多次借款共计4000余万元,其中本金3500万元左右 、利息500万元左右,
支付利息(月利息或周利息)从
2分至1.角不等。根据群众举报,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12年1月10日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2月5日在桂林全州县抓获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同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某执行刑事拘留。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蒋某某所借的4000余万元借款中部分用于支付供应商的货款,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部分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少部分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目前经侦支队正在全力追缴将某某的涉案赃款,最大限度挽回借款人的损失。
巫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6年5月30日,吴某某等20多人陆续到市公安局经侦 支队报案,称柳州万贸酒业经营部负责人巫某某以高息借款的方式进行诈骗,现巫某某下落不明。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06年8月2日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巫某某列为网上逃犯。2011年11月16日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巫某某抓获并刑事拘留。经依法查明,2003年1月至2006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巫某某需要扩大生意规模,因资金不足分别向吴某某等27人承诺可以按月息1%至6%来支付借款利息方式来分别借款,所借款项全部用于其经营的柳州某某酒业经营部,2006年5月28日巫某某因无法支付借款本息,逃离柳州。上述借款共计331.65万元,除已支付的本息98.96万元外,实际造成损失232.69万元。2011年12月23日,经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犯罪嫌疑人巫某某依法执行逮捕,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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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全州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