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接连遭遇不幸 当地法院伸援手

南国早报 2021-10-15 07:36 大字

南国早报记者邓振福

几年前,桂林的李先生及其女儿被雍某驾车撞伤,他讨要赔偿款时又被雍某持刀砍成重伤。法院判决雍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赔偿15万余元,但雍某均未履行。10月13日,七星区法院帮李先生追回5.3万元赔偿款并申请司法救助。

追要赔偿款被砍成重伤

2017年6月1日,雍某驾驶无牌小汽车在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冷水塘村口不慎撞倒一辆电动车,导致李先生及其4岁女儿受伤。同年12月15日,经双方协商,雍某向李先生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赔偿李先生父女医药费等3.6万余元。

事后,李先生多次追要赔偿款无果。2018年2月13日,他再次向雍某追要赔偿款无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先生被雍某持刀砍伤,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2018年3月9日,警方将雍某抓获,当场还从雍某身上搜出毒品。同年12月20日,七星区法院判决,雍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同一天,七星区法院就民事赔偿一案作出判决,判决雍某赔偿李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雍某不服,上诉至桂林中院。2019年4月,桂林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外,李先生也就交通事故一事起诉到雁山区法院,今年6月30日,雁山区法院判决雍某赔偿李先生医药费等共计3.6万元。

多年来领不到赔偿款

10月13日上午,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被雍某砍成重伤住院后,雍某仅付了几千元医疗费。而他家庭经济困难,只好向亲友借钱治伤,因此欠下一大笔债。出院后,李先生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一直没找到工作,家里仅靠妻子打工挣钱来抚养两个孩子。

2019年7月,李先生向七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执行法官查询,未发现雍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于2019年11月终结执行,等雍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重新启动。

今年3月31日,李先生得知雍某所在的七星区朝阳乡新建村委园里自然村有征地,雍某可分得5.3万元征地款,便向七星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当时村里已收户口本,很快就要分钱了。七星区法院执行局发函到村委,要求协助执行。5月7日,村委将村民们的征地款分给各村民,没有雍某名字。七星区法院执行局也没有帮李先生执行到赔偿款。当时,执行法官谢法官回复李先生称,雍某欠村民小组长苏某的钱,这笔征地款被苏某领走了。

法院强制执行征地款

明明雍某能分得5.3万元征地款,李先生已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什么执行不到位?对此,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10月13日,新建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分征地款时,都是由村民小组造表提供名单。该村的征地款已发下去,村委未截留一分钱,雍某的钱应该是被其他人代领了。李先生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后,七星区政法委、七星区法院和朝阳乡政府很重视。10月12日晚,村委干部找到园里自然村村民小组长苏某和雍某做沟通工作,苏某答应将5.3万元退还并交给法院。

10月13日上午,苏某将5.3万元交到七星区法院执行局。当天下午,七星区法院执行局通知李先生来到法院领取5.3万元赔偿款。执行法官谢法官还向李先生告知了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李先生写了司法救助申请书。执行法官向李先生表示,只要雍某有财产可执行,会继续执行剩余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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