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罪获刑 江西瑞昌通报6人丧失教师资格

澎湃新闻 2021-01-01 21:09 大字

据江西瑞昌市政府官网消息,近日,瑞昌市教育局发布公告,对6名因犯罪获刑的教师,作出丧失教师资格处理

根据公告,陈某锋、柯某松、范某庆、金某农、张某国、杜某金6人因犯罪获刑。其中,金某农、张某国分别出生于1952年、1954年,已年过六旬,事发前为当地同一所希望小学教师;范某庆曾任瑞昌市桂林学区(现瑞昌市第四小学)校长,出生于1984年的杜某金曾任瑞昌市武蛟中心小学副校长。

瑞昌市教育局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的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陈某锋等6人作出丧失教师资格处理。因以上6人在犯罪获刑时未及时收缴注销教师资格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从刑事判决之日起上述6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时丧失。(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新闻推荐

桂林加大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宣传力度

本报桂林讯为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让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知晓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解决新市...

桂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桂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