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购之名行诈骗之实 一男子获刑一年七个月
本报讯(记者苏文娟通讯员吴云娟实习生段雨晴)12日,记者从秀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代购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案件中,男子庄某某以“代购”的身份发布信息招揽顾客,得到顾客的代购款后,挥霍一空,最后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庄某某今年30岁,2019年,他在朋友圈、某二手交易购物平台上发布可以低价代购品牌正品皮带、皮包、手机等物品的信息招揽客户。2019年7月,张某通过微信联系庄某某,让其帮忙代购2部全新的正品苹果XR型号手机,并于7月28日在桂林市秀峰区一酒店通过微信转账5000元给庄某某。庄某某收到钱后,未帮张某购买到手机,也未将钱退还给张某。
2019年8月12日至8月27日期间,余某通过微信联系庄某某,经过协商,庄某某帮余某代购1部苹果牌手机价格为5340元,1个苹果牌耳机价格为800元,1条名牌皮带价格为1500元,一个名牌背包价格为2000元,余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给庄某某共9340元。庄某某收到钱后,只帮余某购买到一部苹果牌手机,未买到其余商品,也未将其余的钱退还。
2019年10月28日,郑某通过微信联系庄某某,让其帮忙代购1部苹果牌Iphone11手机,并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5500元给庄某某。同样的,庄某某收到钱后,未帮郑某购买到手机,也未将钱退还给郑某。
被害人发现不对劲后先后报案,当时庄某某已将代购款挥霍一空。2019年11月,庄某某在桂林市叠彩区佰宫精品酒店被公安人员抓获,最终落网。法院审理后认为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赔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五千元,退赔余某经济损失人民币四千三百元,退赔郑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五千五百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曾龙晖通讯员蒋励李建梅李鹏波)“双11”网购活动火热进行中,桂林中院也在“双11”当天开展了“挖掘机、装卸...
桂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桂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