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朋友的话“安心”外出躲债 结果资产“转移”到了朋友口袋
本报讯(记者苏文娟通讯员吴云娟)15日,记者从秀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案中,被害人被朋友忽悠,抱着“保住”财产逃避被查封的心思,听信了朋友的话,将财产交给朋友“保管”,结果自己的财产全部进了朋友的口袋。
2011年10月左右,被害人龚某经营期货生意亏损,想逃离桂林出去躲避。当时他的朋友李某就向他提议,如果他外出“跑路”,法院可能会查封他剩余的资金,与其这样,不如让他来保管。于是龚某听信了李某的建议,他先是写了一张倒签时间的假借条给李某,然后再将钱转到这个账户上,以制造自己借款后还款的假象。接着,龚某还将公司的两张银行卡交给了李某,并告知了密码。他还同时向李某交代自己在某个亲戚那里也有一些资金,安顿好这些之后,他就“安心”外出躲债去了。
龚某离开桂林后,李某就开始“保管”财产。李某首先找到了龚某的亲戚,谎称要帮龚某跑关系需要钱,要亲戚交出资金,亲戚听信后,马上转了26万元到李某的账户。接着,李某又找到龚某的妻子以及两张银行卡的办卡人,谎称要取钱帮龚某还债,要他们转钱。三人听信后,先后以现金转账等形式将350万元资金交给李某。拿到这些钱后,李某一部分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剩下的就挥霍使用。
拿到这么多钱后,李某还不死心,2011年12月上旬,他又找到上文中其中一位银行卡持卡人,说要帮龚某跑关系需要一些钱,要她把龚某的钱交给自己保管,这位员工听信他的话后,又分两次给李某汇款45万多元。
得到这笔钱后,李某就离开了桂林市,并切断了和外界的所有联系藏了起来。直到2019年6月,李某才在海南省三亚市回新村一出租屋内被公安民警抓获。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其归还从龚某处诈骗得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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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桂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