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发放首张非道路移动机械牌照

桂林日报 2020-04-02 10:51 大字

桂林市发放首张非道路移动机械牌照。(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本报讯(记者陈娟)4月1日,秀峰区大龙湾工地的一辆挖掘机获得了全市首张非道路移动机械防伪金属环保标牌,标牌号(环保登记号)为3-LC000001。这意味着桂林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始拥有“身份证”。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机场、铁路货场等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类型。

近年来,桂林市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尽管如此,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仍是薄弱环节。与道路机动车相比,非道路移动机械普遍存在单机排放量大、技术水平低、使用年限长、维护保养差、燃油消耗高、油品质量差等问题。在监管中又存在底数不清、无主管部门、无牌照管理、流动性大等问题,非道路移动机械造成的污染是蓝天白云的“典型杀手”。

为进一步改善桂林市大气环境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桂林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具体步骤。

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在2020年6月1日前对桂林市叠彩区、秀峰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调查、信息采集。机械所有者自行购买及安装精准定位装置,安装完成后自行申请第三方机构纳入桂林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线监控系统联网管理,申领防伪信息采集卡及自费安装防伪金属环保标牌。

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未取得编码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自行安装定位装置并联网后,完成机械信息备案、申领编码标识及安装金属环保标牌,具备条件的安装实时排放监控装置。

据悉,下一步,桂林市将依法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桂林市未取得环保登记号码、排放超标及违规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助力桂林市全面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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