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美容美发消费陷阱多

桂林晚报 2020-03-15 15:21 大字

【市民吐槽】美发师总是催着我办卡

市民曾女士:2019年5月,我在位于桂林市七星区高新万达广场的一家理发店理发,被店内号称的“著名发型师”引导,花258元剪了头发,并花1680元做了头发抛光。就在抹药水期间,发型师还极力游说我办理5880元的会员卡,并说办了会员卡抛光头发就可以免费赠送。当时虽然隐隐觉得不对劲,感觉发型师只是给我抹了不知名的药水,且有一股刺鼻的味道。但当时只有我一个人,且已经消费,无奈之下选择办卡方案。回头想来,这次抛光头发的消费与付出的价格不符,于是投诉商家并要求退款。

【记者核实】“忽悠”办卡是行业潜规则

美容美发领域竞争比较激烈,美发店为了争夺市场,往往是短兵相接。业内人士说,在街头布局一家美发店,动辄要花费上百万元,再加上房租、人工、水电费等成本相当高,于是向消费者办理预付卡便成了他们最有效的套现方法。

曾女士遇到的或许也是这种情况,市消协七星分会调查发现,案件发生时该理发店距离注册登记日期不足六个月,而《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该店铺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经调解,理发店退还曾女士4704元。因该理发店存在违法行为,已转由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消费提示】单张记名预付卡金额不能超5000元

为预防和减少纠纷,《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当经营者发放预付消费卡时,《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要订立书面合同,具体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功能、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解除合同、退款方式等事项。其中,法人经营者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预付卡金额超过上述法定最高限额的,《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超过限额部分的款额,经营者不得因此减少或者取消已经承诺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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