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航班延误 男子扬言“炸飞机”被拘
本报讯(记者申艳通讯员梁东)9月17日晚上,因航班延误影响行程,一男子向航空公司客服热线讨说法,情绪激动之下扬言要“炸飞机”。为此,他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9月18日上午,桂林机场航站区派出所民警董阳辉向记者介绍了案情。
9月17日晚上9点,董阳辉接到桂林航空公司客服人员报警,称一名男子拨打他们航空公司客服电话扬言要炸飞机。董阳辉和同事立即出警。
客服人员讲述了事发经过。当晚9点左右,他们接到一名男性旅客勾某打来的电话。勾某当晚乘坐从大同飞往桂林的航班,因航班延误,导致他随后的行程受影响。他原计划当晚还要乘机从桂林飞往南宁。对此,勾某要求航空公司帮他解决后续行程的问题。客服人员向勾某解释,他所乘坐的航班延误是机场流量控制导致的,与航空公司无关,航空公司为此无法满足他的要求。勾某情绪激动之下说:“那我整包炸药给你飞机炸了……”
董阳辉随后与勾某取得电话联系,勾某否认自己说过“炸飞机”的话,说自己忘了当时说了什么话了。
董阳辉调出了航空公司的客服电话录音,证实了勾某讲过那样的话。
与此同时,董阳辉的同事在桂林市区北辰路一家酒店找到勾某,并将他带回派出所调查。39岁的勾某是防城港人。见民警找上门来之后,勾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极为配合民警调查,承认自己说过那样的话。勾某说:“我认为那家航空公司在推卸责任,这才说出那样不理智的话来,我纯粹是气话,根本没有要炸飞机那意思。”
勾某的言行构成扰乱公共秩序。桂林机场航站区派出所依法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获悉处罚结果,勾某后悔不已。
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广大旅客在出行时如遇正当权益遭受侵害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做到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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