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启动

桂林日报 2019-09-04 09: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倩)今年10月1日,《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近日,《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启动仪式在市中心广场举行,旨在营造“人人知晓条例,人人自觉禁放”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逐步形成良好的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建设美丽桂林作出积极贡献。

去年年初,《条例》正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去年11月8日,桂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今年3月29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条例》予以批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接下来的宣传活动中,桂林市各城区各部门将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方式,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立体化、多层次营造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氛围,实现宣传全覆盖,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网络有点击、街面有活动、道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短信。

记者了解到,各职能部门还将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重点区域、重点商铺、重点场所要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放过漏洞、不丢掉盲点、不留下死角。依法严厉打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震慑;加大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查处做到全覆盖。

彭代元出席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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