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执法“有温度”创城见实效

桂林日报 2019-05-09 12:25 大字

□本报记者刘倩通讯员蒋菲迪

“以前我基本上都是和城管执法人员‘躲猫猫’、‘打游击’,感觉城管执法人员对我太严格了。现在当了义务劝导员后,我才发现城管执法人员真不好当。如果人人都不遵守市容法规,那大家的生活秩序真要乱套。”秀峰区违章当事人王先生在当过义务劝导员后面露赧色地说道。

如今,在秀峰辖区内,基本每天都可以看到戴着红袖章的“城管义务劝导员”。记者了解到,这是近年来为了推进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秀峰城管实施的人性化执法创新举措,自实行以来,效果显著。

面对市容法规违章者,秀峰城管一改单一冰冷的行政处罚方式,而是对第一次违反市容条例的违章者在行政处罚之外,根据情况采取多元化的处理形式。做义务劝导员就是其中一种“有温度”的执法———首次违章者跟随城管队员,体验城管工作,感受城管执法的不易。同时还要写下保证书,保证下次不再违反市容条例,并将违章事实建档保存。这样一来,违章者就不能再以“我不知道市容管理条例的规定”、“我是第一次违章”等理由推脱责任,也对城管执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支持。

“现在处罚纠纷明显减少了,因为处理形式有多种选择,而且有理有据,违章者也找不出什么理由不接受处罚。”秀峰城管违章处理大厅工作人员说道。“此外,针对违章者的具体情况,对具有贫困证、低保证、残疾人证、重大疾病的人群给予更为人性化的处理措施。”

对于管理城市乱停放的非机动车,秀峰城管也改变了“口头劝导+拖移”的传统治理模式,新增了原地锁车的形式。处罚模式也从单一的行政处罚20元,到可以选择当义务劝导员和发微信到朋友圈积赞的模式。“相比于单一的经济处罚模式,增设‘义务劝导员’更人性化,更多违章当事人更愿意用当‘城管义务劝导员’来代替经济处罚。这不仅方便了群众,达到教育规范管理的目的,同时也更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要求。”秀峰区城管部门负责人表示,采用多手段的处罚形式,使违章当事人从一个被管理者变身为城市管理的主动参与者,既减轻了对违章当事人的经济处罚,也能让违章当事人换位思考,体会城管执法人员的不易之处,缓解处罚矛盾,降低执法成本,达到了宣传发动全民参与的目的。

桂林在创城,人人都是主人翁。城市管理,“管”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让城市更有序、更宜居,让市民更安心、更幸福。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以创城为契机,秀峰区城市管理从简单粗暴的“管”转向以人为本,设身处地、站在群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努力营造更好的创城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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