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启动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 今年底向社会公布景区降价名单
本报讯(记者邱浩)近日,市发改委印发《逐步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进一步扩大降价的范围和力度,促进国有景区逐步回归公益属性,今年11—12月向社会公布景区降价名单。
《方案》指出,重点任务目标是进一步扩大降价的范围和力度,强化配套服务价格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原则上完成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4A级(含)以上重点国有景区门票成本监审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工作,最大限度清理规范不合理支出行为,推行收支信息公开。对2018年已经降价,但降价未到位、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仍然突出的景区,推动进一步降价。同时积极带动其它景区降价,促进国有景区逐步回归公益属性。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和形成机制,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旅游经济提质增效。
《方案》明确,在强化配套服务价格管理上,积极从减轻旅游者景区游览全程费用的角度出发,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同时,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垄断性较强的交通服务价格监管。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建立健全景区相关游览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在深入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基础上,降低偏高价格。
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景区,同时要严格落实对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其中,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儿童、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残疾人实行免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景区,对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含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学生)实行半票优惠;老年人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鼓励各类景区制定更多形式、更加灵活、更大幅度的减免优惠措施。
《方案》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自治区景区门票分级管理目录的管理权限做好逐步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工作,对重点国有景区进行摸底,了解景区运营和门票收支情况,开展成本监审,履行降价程序,并向社会公布景区降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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