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法院:回归法官身份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桂林晚报 2019-04-26 10:36 大字

近年来,最高法多次发文强调,要全面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并明确院庭长办案的数量要求。对此,象山法院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落实院庭长办案,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统计,2018年,象山法院强化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职能,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院庭长共带头办结案件3073件,占案件总数51.32%。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院庭长带头办案在该院已全面铺开,实现了院领导办案常态化,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院长适用“简案快审”速裁机制

高效审结四起刑事案件

“现在开庭”,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莫刚顺适用“简案快审”机制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冯某某盗窃案、文某某盗窃案、廖某某盗窃案及刘某某盗窃案等四件轻微刑事案件。

据了解,此次庭审由莫刚顺独任审理,是其担任象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后作为员额法官,首次适用刑事案件“简案快审”机制带头办案,对纵深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实现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充分引导和调动司法干警工作积极性带了一个好头。

庭审前,莫刚顺对该次庭审的四个案件卷宗材料进行仔细审查,了解案情,并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庭审过程中,莫刚顺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通过集中告知诉讼权利,分案逐一进行法庭调查,集中进行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

最后,审判长对四名被告人进行了判后释法以及法庭教育,让被告人在伏法的同时懂法、尊法、守法。

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30分钟,大大缩短了刑事办案周期,减少了对被告人的羁押时间,提升了刑事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彰显了这套机制的优越性。

院庭长带头办案办够案办好案

“事实上,院庭长在身份上首先是法官,其次才是行政领导。院庭长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果脱离办案,属于司法资源浪费。”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院庭长披法袍“回归”法官身份,从以往的案件审理“间接把关者”转变为“直接审理者”,实现了院长由“只签不审”向“亲自审案”的重大转变,充分发挥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法院的优良作风。

不仅如此,该负责人还表示,院庭长办案制度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实行“简案快审”机制、推动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不仅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的问题,也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升刑事审判的质效让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达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记者蒋璇通讯员唐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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