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上路 付出沉重代价 “二次酒驾”被查 他竟对着交警哭了

桂林晚报 2019-01-29 12:44 大字

很多人都知道酒驾的危害和处罚,却不知道“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会更严重。“二次酒驾”除了罚款外,还要拘留和吊销驾驶证。1月2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18年,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共查处13起“二次酒驾”,今年1月到目前为止,又查获2起“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被查他失声痛哭

今年1月18日晚上9点30分左右,秀峰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桃花江路上拦停一辆蓝色小车。驾车男子石某拒绝配合民警对他进行酒精测试,他双手合十一再恳求民警放他一马,后又假装打电话想逃离现场,被民警当场制止。在随后的酒精测试中,石某只含着吹气管,却不吹气。民警再三告知他正确的测试方法,让他配合检查,否则将会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这时,让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石某突然失声痛哭,哭着说自己十分后悔酒后开车,他本来叫了代驾,可没等到人,这才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面对情绪失控的石某,民警没有继续让他现场进行酒精测试,而是将他带到医院进行了血液检查。

1月23日下午,石某血液检测有了结果,酒精含量为167.7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据查询,石某曾于2017年9月份因酒后驾驶在市区红岭路被交警查获。因此,石某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

据悉,这是桂林公安交警部门今年查处的首例“二次酒驾”。而石某“二次酒驾”且第二次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石某除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外,还因涉嫌危险驾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共查处13起“二次酒驾”,今年1月,又查获2起“二次酒驾”。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大部分驾驶员并不清楚“二次酒驾”的严重后果,他们以为与第一次酒驾处罚结果一样,罚款1000元、扣12分,以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实际上,在法律惩处上,“二次酒驾”的后果远比想象的严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涉嫌醉驾,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说,人生中有一次酒驾,就会终生记录在案。意思是第一次酒驾和第二次酒驾中间是没有期限的,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其违法行为将会终生记录,即使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但无论何时何地,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哪怕是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该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对那些酒驾、醉驾的司机,一经抓获将严惩不贷,做到“零容忍”。

记者申艳通讯员聂梦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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