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共享单车加强管理
提案名称:《关于加强对桂林市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的建议》提案人:中国致公党桂林市委员会
关注理由:
从2017年4月中旬开始,ofo、摩拜、哈罗三家共享单车企业相继入驻桂林。据了解,目前市区内已投放共享单车5万多辆。共享单车进入桂林以来,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汽车的使用量,不仅打通了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也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绿色环保。另外,共享单车操作简单、骑行方便,租车费用低廉,深受老百姓欢迎。
但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和推广,在管理和使用上出现了一些问题:
1.乱停乱放现象突出。虽然市内规划了推荐停车点,标识了停放标志,仍有很多人乱停乱放,不按位置、方向停车,影响了市容市貌的整洁,有的随处停放在人行道上,阻碍了交通,影响了市民的通行。
2.私自占有共享单车现象严重。有相当一部分共享单车被私人占有,放到小区楼下,运到县乡的村庄里,或加私锁放入储藏室,成了私人专用自行车。
3.弃车、坏车不断增多。有的共享单车被骑入偏僻小巷或小区,使车辆长期搁置;有的居民不爱护车辆,甚至有故意损坏车辆现象。
中国致公党桂林市委员会在调研后认为,要使共享单车更好地服务群众,成为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
委员建议:
1.加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当地政府是共享单车的管理责任主体。市政府应当尽快出台指导意见规范桂林市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和使用。其中,应规划好共享单车的停放场地,做好属地范围内自行车道、公共停放区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对共享单车的有效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文明用车的宣传。
2.提高共享单车企业的管理水平。共享单车企业应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管理,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要保证共享单车管理人员的覆盖到位;共享单车企业要在车辆的醒目位置悬挂“文明用车”、“12岁以下禁止使用”、“严禁载人”等爱心提示牌,企业应运用电子地图等手段,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引导用户将自行车还至可停放区;共享单车企业为使用者购买保险并承担事故先行赔付责任,对共享单车运营周期中维修、收回和报废承担责任;各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应积极与政府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根据相关信息进行专业分析、研判,及时调整车辆投放和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3.提高公民素质,维护公共财物的安全。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首先就是正常使用共享单车,不要乱停乱放,不私自占有单车,不让低于12岁的儿童骑车;其次,不要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看到有人在破坏的时候,要大胆出声制止,如果制止无效要及时报警。
记者庄盈谭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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