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银行卡给人“洗钱” 见进账数额大后私吞 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被刑拘

南国今报 2018-12-21 16:01 大字

今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一男子以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供他人“洗钱”,对方骗来的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后,男子见财起意,把银行卡挂失后,将这21万元转到自己兄弟账户上“私吞”。12月20日,桂林七星警方向媒体通报该案情,两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

11月中旬的一天,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刑侦二大队突然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是程女士,她哭着说,自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当日,有人在QQ上冒充单位领导,让转21万元到某个账号上。由于当日这名领导恰好不在公司,她没有打电话核实,就将钱打了过去。之后,她便被对方拉黑,这才意识到被骗,赶紧打电话报警。

民警向桂林市反诈中心汇报案情,随后通过系统查询到程女士汇款的银行账户,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陆某章和陆某洋的信息,并对他们进行网上追逃。

11月26日,湖南郴州西站派出所民警将正准备买票的陆某洋抓获,随后赶到的桂林七星警方立即对陆某洋进行讯问。据他交代,他和陆某章是兄弟,两人在老乡的介绍下,用自己的身份证到广州办理了银行卡,并将卡交给两名河南人使用,对方称用这些卡来“洗钱”。提供一张银行卡,对方给他们300元。

陆某洋告诉民警,11月19日,陆某章收到手机短信提醒,自己名下的那张银行卡到账21万元。看到这么大一笔钱,两人合计着想把这笔钱吞掉。陆某章于是先把自己的这张银行卡挂失,再补办了一张卡,把钱转到了陆某洋的卡上。两人很快就把这笔钱提了出来买了一部车,剩余的3万元,两人准备拿去挥霍。

落网后,陆某洋联系家人凑钱归还受害人,并劝哥哥陆某章向警方自首。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七星警方刑事拘留,他们的家人已归还受害人被骗的21万元,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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