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执结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法治一线
本报桂林讯日前,荔浦法院执结两起涉案金额达111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使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执行款。
据了解,这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告莫某、吴某于2013年向原告徐某借款合计50万元,约定2016年3月前还清本息;莫某、吴某于2014年向原告朱某、邱某借款60万元,约定2016年4月前还清本息。借款到期后,徐某、朱某、邱某多次找二人催要借款,但一直未果,故诉至法院。2016年7月,经荔浦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被告莫某、吴某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50余万元。
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二被告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徐某、朱某、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文书,并多次与二人联系,但莫某、吴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主办法官依法查封了莫某、吴某的存款、车辆、房产等财物。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40余万元利息,莫某、吴某即时付清全部111万元款项,双方握手言和。案件执结后,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及银行帐户依法解除查封。
(余作才罗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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