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头合演“双簧”两女子懵懂失财法官提醒:“见者有份”的骗局别再信了

桂林日报 2018-08-08 15: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雷娜廖鑫凯)天上掉下一沓“钱”,有人说“见者有份”和你分钱,你信吗?如此诈骗“老伎俩”近日又上演。而让被害人放松警惕的原因是,两名诈骗者均是看似老实憨厚的六旬老头。

老陆和老李双双年过六旬,本应是退休在家“抱孙子”的年纪,但两人却不“安分”,干起了欺骗盗窃的勾当。

去年6月的一天上午,老陆和老李各自驾驶电动车到市区翠竹路某大厦门前,“蹲守”许久后,当他们看见一戴金手镯的女子行走经过时,二人按照事先分工,由老李驾车经过女子身边丢下一沓“钱”,当成功把女子的注意力吸引到“钱”上时,老陆立即驾车冲上前捡“钱”。面对厚厚一沓“钱”的诱惑,女子有些犹豫,这时,老陆提出,这“钱”是两人一起发现的,愿意与女子分钱。此时,老李又适时掉头回来假装寻找丢失的“钱”,并告知女子他还丢失了一个黄金手镯,与她手上的手镯十分相似,要求女子取下手镯给他察看。女子一时不知所措,只好取下手镯交给老李。老李察看片刻后,又将手镯交给老陆放入一个黑色袋子中。之后,三人开始为“钱”的事争论起来,趁女子不注意,老陆迅速调换了事先准备好的黑色袋子,并将调包后的袋子交给了女子,并告知钱和手镯都在袋子里,自己要和“失主”去别处对质,让女子在原地等候。随后,老李和老陆逃离现场。女子等了许久未见他们人影,于是打开袋子,才发现里面是一个假的金手镯和一沓冥币。

几个月后,老李和老陆再次“合作”,如法炮制,又在七星区某小区门口骗取了另一名女子的一部手机和200元人民币现金。

两名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将老陆和老李抓获归案。近日,秀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两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十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通过此案,法官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不义之财不要贪。此外,市民特别是老年人,千万不要轻信陌生人,更不能将钱财交给他人,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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