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月缴存额上限

桂林日报 2018-06-22 10: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肖丹)6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日前该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对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从去年的1774元升至1971元,合计3942元。

据了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都会公布本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件,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计算得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桂林市2017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5694元,确定2018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424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高为12%,2018年度本市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971元,合计为3942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大多数职工而言,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会随个人工资变化而变化,不受最高缴存额度变化的影响。单位如需调整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应告知职工;职工如需详细了解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也可直接登录桂林住房公积金网站(www.glzfgjj.cn)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柜台查询,或者拨打公积金咨询及服务热线0773-12329详询。

新闻推荐

创城攻坚有声有色长抓长管久久为功——— 桂林向着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再发力、再前进

2017年,桂林市将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与全国文明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市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环境卫...

桂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桂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