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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居民调整为每人每年3420元

桂林日报 2017-11-08 10:5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倩)11月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桂林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结合桂林市2016年度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决定提高桂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提标前,桂林市实施的城乡低保标准是: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此次提高标准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420元。城区城市低保资金补助按每人每月340元、农村低保资金补助按每人每月180元筹集。各县所需城乡低保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渠道筹集。

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桂林市城市低保对象有3万多人,农村低保对象21万多人。此次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调整,可以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低保标准和保障范围,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桂林市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据悉,今年1-10月,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4.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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