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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 利欲熏心 男子造假售假被抓三次 此次因在出租屋生产假酒,被警方刑拘

南国早报 2017-09-29 16:52 大字

犯罪嫌疑人阳某被控制。 警方供图 警方缴获的“五粮液”假酒。

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9月28日,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向媒体通报:该分局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冒白酒的团伙,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并当场缴获假酒300多瓶。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

9月20日上午,七星分局刑侦二大队经过前期侦查,掌握到一条线索:当日下午,有人在七星区虞山桥河边进行假酒交易。掌握该信息后,二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前往虞山桥周边抓捕。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如预期顺利,民警冒着高温连续蹲守了近5个小时,虞山桥周边始终没有发现可疑迹象。

直到下午5时许,民警忽然发现一名骑着电动三轮车的男子进入了交易地点。只见这名男子停在了路边,东张西望了一会。不久,一辆白色面包车停在男子面前,车上的人立即从面包车上往电动三轮车上卸东西。抓捕时机成熟,蹲守多时的民警立即出动,将两名涉嫌假酒交易的男子当场抓获。

民警在这两人的配合下,于当晚7时许,在象山区同心路某小区,将正在制假的犯罪嫌疑人阳某抓获归案。此次行动,民警缴获“贵州茅台”“五粮液”“天之蓝”“剑南春”“泸州老窖”“老桂林”等假酒40箱共300多瓶,还有假冒商标、包装纸箱一批。

据办案民警介绍,阳某,1972年出生,桂林象山区人。2004年他曾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1年6个月;2008年又因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落网后,阳某对自己通过网上、小作坊酒厂购买假冒商标、生产工具、伪劣白酒等材料,在出租屋生产假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阳某等三名嫌疑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七星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读者陈先生稿酬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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