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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拍”活动又增新项目

桂林日报 2017-09-13 11:00 大字

从今日起,举报主次干道违法停车,可获微信红包奖励

□本报记者陈静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由市文明办、市公安交警部门等单位共同举办的“全民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活动又添新项目,从9月13日起,市民在市区部分主次干道可以通过“全民拍”微信举报汽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这意味着市民可以通过这一方式对违停行为进行监督。

这些路段违停可举报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车辆保有量的增加,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也日渐增加,由此引发的安全隐患和道路拥堵问题为不少市民所诟病。

此次将汽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纳入“全民拍”微信举报范围,实施时间为9月13日至11月13日,每天7:30—19:30;具体实施的路段是象山、七星、秀峰、叠彩辖区的主次干道及机场路。

针对这些路段范围内主次干道上占用公交车站、消防通道、交叉路口、救护应急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汽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市民可以通过视频或是图片拍摄,并上传“广西桂林交警”微信平台,经核实,举报成功者将有机会获得由桂林漓江农合行、铭安交通微信平台发放的10元红包奖励。

有效举报不足10%,想要提高成功率这些细节得注意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民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是:车窗抛物、货车撒漏(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驾驶机动车强行占道、穿插、爬头(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排队等候车辆的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掉头;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客运车辆违规超员载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校车超员和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汽车乱停乱放这7类交通违法行为。

从活动实施以来,“全民拍”平台共接收到群众举报1188起,其中有效举报不足10%。指挥中心民警告诉记者,造成无效信息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拍的对象不在“全民拍”举报范围内,例如违法停车、遮挡号牌等,因此举报被认定无效;二是举报人在驾驶状态下拍摄,这从一些视频里可以明显看出,因为安全问题这是不允许的;三是被举报的车辆图片无法清晰分辨号牌、车型等,民警无法将其录入系统进行处罚,还有就是举报人提供的视频、图片不符合要求;四是违法行为的证据不够充分。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举报内容和照片不符合。比如市民举报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的交通违法,但是由于举报者上传了3张无关联性的图片,因此举报无效。

民警向记者展示了其中一例无效举报:举报者上传了3张照片举报一辆银色的“桂C”小车在丽君路口实线变道。但是,举报者上传的3张照片中,只展示了被举报小车在同一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过程,却未能反映出其实线变道至另一机动车道的过程,因此,审核民警以“图片不能反映出违法行为、证据不足”而认定该举报无效。

那么,正确有效的举报是怎样的呢?

记者看到,在一例车窗抛物的举报中,举报者共上传了3张照片,清晰地反映了被举报小车驾驶员从手伸出车窗、手指夹着一根烟头、烟头掉在车下这一过程。而就在车窗抛物的违法过程中,其车型、车牌号都拍摄得非常清楚。“这样的3张举报照片非常标准,违法行为、车辆信息都一目了然。”指挥中心民警说。民警提示,在拍摄交通违法前,市民可以将拍照设备的时间水印功能开启,在举报交通违法时能最直接地反映出所举报违法的时间,可提高举报审核通过率。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汽车乱停乱放纳入“全民拍”交通违法举报活动中,让市民主动参与,协助交警部门管理城市交通秩序的同时,交警部门还可从市民举报中获知桂林市哪些路段违停严重,哪些路段因为违停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以便交警部门采取增设监控摄像头等措施,做好下一步的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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