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降低收费标准 缩短收费时段 设置最高限价 部分区域免费停放10分钟桂林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收费新标准下月起执行

桂林日报 2016-10-15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黄蓉)10月12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桂林市优化调整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新闻发布会”,宣布《桂林市优化调整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出台,自11月1日起实行。新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提升桂林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能更加便民和合理配置资源,明显改善老城区停车难的问题,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

2014年12月,经市政府审议同意,桂林市物价局印发了《桂林市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实行。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营,对于缓解城市各区域车辆停放困难、疏导交通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是有市民反映收费标准偏高等情况。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对此也有较多关注。市物价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调整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6月6日,召开了优化调整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该局结合实际对原老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并经市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据了解,新政策之优化调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收费标准普遍降低;二是缩短收费时段;三是设置每日最高限价;四是二、三类区域规定了计时收费时段内免费停放时间。具体来说:(下转第二版)

新闻推荐

“美丽南方·大美桂林”将展出200多幅名家墨宝——访市文联主席何绍连

□本报记者周文俊文/摄“在‘两会一节\’中,桂林市文联主要负责承办‘美丽南方·大美桂林\’国际书画暨摄影展,目前一切准备工作有序推进。”谈到即开召开的“两会一节”,市文联主席何绍连介绍...

桂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桂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