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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国际旅游胜地LOGO征集启事

桂林晚报 2013-08-02 21:02 大字

为更好地宣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桂林市人民政府向全球征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标志(城市LOGO)。

一、征集时间: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15日

公布评选结果时间:2013年10月15日

二、LOGO作品要求

1.LOGO作品要突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内涵,充分体现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国旅游先行者、历史文化名城、生态旅游城市的特征。

2.LOGO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寓意深刻、时代感强,具有形象生动、色彩明快、视觉冲击力强和艺术感染力强等特点。

3.LOGO作品便于在各种标识、标牌、广告、宣传册页、展板等宣传载体上使用。

4.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

5.所提交的作品除标识外,还应包括作者简介、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及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电子邮件发送作品请将文件制作成jpg格式添加在附件中。

三、作品提交:

本次活动接受以下两种方式投稿:

1.将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gllogo@126.com。请在主题上注明“LOGO征集/作者名”字样;

2.以挂号邮寄、当面交付形式提交。提交(邮递)地址: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榕湖北路14号207室,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标志设计征集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标明“征标”字样。邮政编码:541001,国内咨询电话:0773-2833904,国际咨询电话:+86-773-2833904

四、奖项设置

由桂林国际旅游胜地LOGO设计征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说明

1.作者须承诺,其为提供参选作品的原创作者,合法拥有其向桂林国际旅游胜地LOGO设计征集办公室提供的设计方案(作品)的完全知识产权,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等权益的追索。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2.评选结果由桂林国际旅游胜地LOGO设计征集办公室决定,桂林国际旅游胜地LOGO设计征集办公室对不采用等有关情况不作任何解释。

3.作者须明确同意其设计方案一经采用,其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即归桂林市人民政府所有。

4.此次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桂林国际旅游胜地LOGO设计征集办公室。

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标志设计征集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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