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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室外骄阳似火 空调公交车和电影院里却有市民直喊冷 低于26℃ 公共场所“凉”过头

桂林晚报 2013-08-07 20:59 大字

■核心提示

昨天,桂林市发布高温橙色预警,室外温度高得让人受不了,但在一辆空调公交车上,空调却冷得让乘客难以招架。根据国务院2007年发布的相关规定,夏季公共场所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 。但记者调查发现,桂林市部分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过低,与室外简直是“冰火两重天”,引起一些市民不适。

一辆公交车上仅23℃

昨天上午,市公交公司的服务热线接到了市民万女士的投诉——— “车上太冷了”。

万女士每天都要搭乘14路空调公交车上下班,入夏以来,室外温度很高,车上经常开着冷气。万女士却觉得14路车上的冷气开得太强,让人有些受不了,她每次乘车都会拿出准备好的外套披上。

万女士说,车上冷得发抖,下车又如进了蒸笼,这一冷一热导致自己经常感冒。昨天,她再次乘坐了14路空调公交车,发现车上空调还是相当冷,于是她拨通了公交公司服务热线投诉:“你们的空调车实在太冷了,希望你们能够改善一下。”

昨日,记者带着温度计乘坐14路车。上车前,温度计显示室外的气温为32℃。刚上车时,凉爽的空调确实让人感觉不错,但乘车时间一长,穿着短衣短裤的记者感觉有些发冷,此时温度计上显示车厢温度为23℃。

一位穿着长袖外套的女孩告诉记者,她每天要从胜利桥乘车到三里店,途经12个站,一般需要半个小时。“也许对于只坐四五站的乘客来说,空调冷一点会很舒服,但是我呆在车里的时间很长,不披外套就很容易生病”。一位中年乘客则说:“我家老人在西山公园早锻炼出了汗,一进这趟空调车就感觉很冷,容易感冒。其实空调没必要开这么冷。”

市公交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对空调公交车内的温度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容易。“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同样的温度,有的人觉得舒适,有的人就觉得冷。公交车到底还是公共交通工具,众口难调,很难让所有人满意”。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提醒司机调节空调,尽量将车内温度控制在26℃左右。

市内有影院冷过头

除了空调公交车,市内还有一些公共场所凉过头了。

近日,一位网友在联达广场梦露影城看完电影后发了一条微博:“电影很好看,就是空调太冷,要是影院配有毛毯就好了。”好几位网友回复表示深有同感。

昨天上午11点20分,记者拿着温度计走进梦露影城其中一间影厅。坐下5分钟后,温度计显示此时温度为26℃ ;10分钟后,温度又下降了2℃,记者感觉手臂和腿有些凉;半小时后,温度计显示仅为22℃,这时记者已感觉裸露在外的皮肤冷得发麻。记者看到身旁一穿短裙的女生将腿卷缩到了座椅上,一位中年女士则拿出了一件长袖穿上“保暖”。

观影后,一名女观众对记者说:“我有过敏性鼻炎,每次从影院进出,都要打好几个喷嚏,温差太大了,鼻黏膜受不了。”另一位观影者陈先生说,观影人群大多是中青年,温度低一些还扛得住,但“如果有老人、小孩,肯定会有人反映了”。

“如果有观众反映太冷或太热,我们就会适当调节,每隔半小时,我们还会有工作人员到影厅内检查温度、湿度情况。”该影院一位经理表示,每个影厅有2台中央空调,他们会将温度控制在24℃—26℃之间,中午时段的气温较高,所以温度会调低一些。

大部分场所温度达标

2007年,国家就对公共场所的空调温度设置作过明确要求,即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昨日,记者到桂林市部分银行、超市、影院等公共场所测量,看看它们的“体温”是否符合26℃的要求。

中午12点多,室外温度到达33℃。记者来到七星区南城百货商场,室内凉风习习,用温度计测量到商场一楼为26℃。该商场工程部主管唐先生说,商场一直按照国家要求的标准控制商场内中央空调的温度设置,夏季无论是晴雨,还是在不同时段,空调温度基本都控制在26℃。

同一时间点,另一路记者在鑫海国际影城大厅看到,大厅里开了两台立式空调,空调上显示室温是28℃。在其中一间影厅,有近20名观众在观看电影,温度计测得室温为28℃,人感觉较为清凉舒适。该影院相关负责人说,影院采用中央空调、立式空调结合进行制冷,影厅内的温度会根据天气变化来调节,但温度设置不会低于26℃。“既环保又节电,观众也觉得舒服。”这位负责人说。

当天,记者还走访了市内多个公共场所,包括商场、银行大厅、政府部门办证大厅等,温度计测量这些场所的室温都在26℃或以上。

低于26℃处罚无规定

2007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共场所温度设置有明确要求。

其中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通知》还提到,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合理调配人力物力,把机关办公楼、宾馆、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空调使用大户作为重点,做好温度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不过据了解,在具体的实施和监督中,一些场所的“过冷”行为往往不会受到过多约束。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般只负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情况检查,至于商场、超市、公交等营利性单位的空调温度控制情况,并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之内,应由其他部门管理。

市住建局技术科庾科长介绍,他们也曾到商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过检查,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遇到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他们也只能劝导。

市商务局也对营业性场所的室温进行过检查,发现了一些地方空调温度过低不符合要求,但同样由于没有具体处罚规定无法处理。

昨天,记者还从市内的医院了解到,这段时间以来,感冒的病号明显增多。医生介绍,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办公场所的空调过冷,长时间受冷空气刺激导致感冒的。医生提醒,夏天室内外的温差最好不要太大,控制在10℃以内是比较合适的。而对于空调的温度,医生建议设置在26℃正负1℃。

记者莫林骐秦宇华刘毅杨亚见习记者陈国津

■相关链接多地规定低于26℃要挨罚

广州:2006年8月,广州市经贸委资源处要求所有宾馆、酒楼、餐厅、写字楼、机关等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都必须严格将夏季空调温度控制在26℃以上,违规者将作限电处理。

安徽:2008年,安徽省省经委制订了《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这一办法明确授予节能监察中心执法权。也就是说,在检查中一旦发现单位或公共场所空调调节在26℃以下等违规现象,便采取责令整改、罚款等严厉处罚措施。

福州:对于不按规定将空调温度调节在26℃以上的节能违规单位,有关部门可作出行政处罚,优先选择下发意见书,限期整改;如果情节严重,则可处5万元到20万元的罚款,甚至责令其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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