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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将实行旅游服务质量公报制 质量低劣的每月要曝光

桂林晚报 2013-07-06 21:20 大字

[摘要]质量低劣的每月要曝光

本报讯(记者庄盈)记者昨日从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获悉,从本月开始将建立旅游服务质量公报制度,以后每个月桂林市旅游行业的旅游服务质量都将向社会进行公布。

据介绍,旅游服务质量公报将根据全市旅游投诉、舆情和明查暗访情况,实行月公报、季公报及年度公报的方式进行公布。公报内容有:投诉市场种类(包括国内旅游、出境游、入境游、自由行等)、投诉对象(包括旅行社、星级宾馆、A级景区等)、投诉问题(包括收费不合理、服务质量问题、旅游安全问题、不履约等。)

市旅监所负责人表示,旅游服务质量公报制度的实施,是旅游质监管理制度方面的一项创新,目的是提高社会各界对旅游服务质量的关注度,促使全行业重视旅游服务质量管理,营造全社会关心旅游产业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今后每期旅游服务质量公报将在广西旅游在线、广西旅游质监网、桂林旅游质监网上发布,对诚信经营的旅游企业进行大力宣扬,同时对质量低劣、多次引发质量投诉的旅游企业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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