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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市共发生“医闹”事件35起 其中上半年市区有9起而今年上半年市区仅发生“医闹”事件3起 今年上半年市区“医闹”减六成

桂林晚报 2013-07-29 21:05 大字

记者曾龙辉

■核心提示

据统计,2012年桂林共发生医疗纠纷364起,其中市区202起;全市发生“医闹”事件35起,其中1—6月市区发生9起。而今年1—6月,市区仅发生3起“医闹”事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7%。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和家属为何会选择到医院门口拉横幅吵闹?今年,桂林的“医闹”事件大为减少,究竟原因何在?如何遏制“医闹”,甚至让“医闹”消失?近日,记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医闹”现象困扰医院

不论是通过媒体,还是亲眼所见,市民们都或多或少见过“医闹”的样子——— 在医院门前烧纸钱、挂横幅、堵院门,甚至停尸。

据一份权威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桂林共发生医疗纠纷389起,影响较大的“医闹”事件43起,这些“医闹”事件中医方有19人被打伤。2012年,桂林共发生医疗纠纷364起,发生“医闹”事件35起。

181医院某科室主任李医生认为,平时因为看病难、看病贵和一些医生态度差等问题,积压在患者心里,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这些“怨气”就会被引爆。而一些医院为规避产生纠纷,采取过度检查、小病大处方等,加剧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形成恶性循环。

南溪山医院医务处副主任田文海专门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置事宜,他表示,不得不承认,医疗纠纷中有一部分是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工作不细心、作风不正、医疗水平不高等因素引发的。

田文海说,此外,有些患者或患者家属对于医疗行业不理解,只要治疗没有达到他所想象的效果,就将责任归之于医方,进而以“闹”的方式索赔或泄愤。而这样的情绪,又给职业“医闹”提供了市场,部分社会闲杂人员或故意把治疗中出现的问题闹大,或受雇于人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殴打医务人员,以谋求利益。

“医疗纠纷一旦升级为‘医闹\’,将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也让其他患者无法得到治疗。”田文海说,近期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发生过一起医疗纠纷事件,患者家属在医院烧纸钱、挂横幅、堵院门等行为,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

纠纷没少 “医闹”少了

据统计,2012年1-6月,市区发生“医闹”事件9起;而今年1—6月,市区仅发生3起“医闹”事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7%。

“今年以来,我们医院没有出现一起到医院拉横幅、砸东西的事件。”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投诉管理科科长汤建华说,“医闹”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医疗纠纷减少,今年1—7月,该院处理了数十起医疗纠纷,索赔金额达到1000多万元。

南溪山医院医务处副主任田文海也表示,虽然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但是今年以来,“医闹”的现象几乎已从医院绝迹。

“医闹”为何在今年偃旗息鼓了?

“不敢‘闹\’了,以前去医院闹事,派出所只会维持秩序,不会抓人,去年国家出了一个规定,去医院闹事要拘留,严重的还会判刑。”周某是湖南衡阳人,前几年,他在桂林帮人“摆平”了数起医疗纠纷,可今年他没再接一单“医闹”的活,而是另谋出路,做起了生意。

周某所说的规定,是去年5月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明确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出台后,公安机关在处置医疗纠纷时,明显更加主动积极。”陈警官所在的公安分局辖区内有2家三甲医院,每年,他要经手处理数十起医疗纠纷。他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医疗纠纷中医院或多或少有责任,所以在处理时,公安机关都会比较谨慎,一般不会介入。而《通告》对“医闹”的行为有了明显界定,一旦“医闹”有过激反应,公安机关就会对其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罚。

公安机关强力打击,让职业“医闹”的空间日益压缩。而去年12月桂林第三方调解机构——— 桂林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下称“市医调委”)的成立,也让医患双方有了另外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

此前,桂林市发生医疗纠纷,有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向法院起诉这3种途径进行处理。但患者往往会认为,卫生行政部门是医院的主管部门,肯定会偏袒院方;而一旦提起诉讼,不但会增加诉讼成本,而且耗时较长,不如就在医院闹一闹,给医院施加压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桂林市借鉴外地经验,由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等成员单位带头组织,出台了《桂林市医疗纠纷处置与调解暂行办法》,并于去年12月14日挂牌成立市医调委。

按规定,市医调委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不收取费用。

市民小林曾成功求助市医调委,他认为,市医调委调解相对更公正,速度也远比走诉讼等途径快得多。

去年底,小林在七星区一口腔诊所花2800多元镶牙,但镶牙后“厄运”不断:吃饭或讲话时,镶好的假牙都会松动脱掉。小林找诊所退款,诊所不同意,只答应帮他修正。

几次交涉后无果,小林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了市医调委。“当天上午打电话要求调解,下午医调委就把双方召集起来调解,当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样的效率让小林感到意外,“市医调委为医患双方搭建了一个平等沟通的平台,这样有利于化解医患双方矛盾。”

据司法部门统计,今年1—6月,市医调委受理纠纷29起,占同期医疗纠纷的30%左右,调解达成协议16起,涉案补(赔)金额76万元,全部得到履行。

标本兼治尚需时日

事实上,有鉴于“医闹”的恶劣影响,医院方面也做了大量的预防工作。

田文海介绍,南溪山医院每年对全院医护人员举办4期普法培训,强调和病人及家属的沟通;同时把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作为案例,总结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得失,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避免因为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的医疗纠纷。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则从去年7月开始采取了重大手术视频见证谈话模式。汤建华介绍,在一些有风险的重大手术术前,医院会组织患者或家属、手术医生、医务部等部门联合谈话,向患者和家属详细介绍医疗常识和手术风险,并建立视频档案。

“一年内,我们举行了45场类似谈话,也有在手术中发生意外的,但是没有一起医疗纠纷和投诉,更不用说家属来闹事了。”汤建华说,除了这些必要的预防措施,医院还会加强对医生医技和医德的培训,培养医护人员与病人的沟通交流能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事实上,在处理医疗纠纷的问题上,香港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据了解,从2010年至2012年,香港发生了70多宗严重医疗事故,但无一引发暴力事件。做到这一点,无非是医患双方通过治疗前的沟通建立信任、消除误解;而事故一旦发生,医院主动公布,而医管局及时调查,再由投诉委员会仲裁。对医管局处理有异议,还能向另外8个上级机构投诉,最终还可诉诸法律。

扼要而言,香港何以没有“医闹”?不外是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而确保公正,进而取得信任并树立权威。可见公开、公正、信任和权威,是机制有效和长效的核心和关键。

■短评:不宜太过高兴

陆汝安/文

我们看到,市区“医闹”事件之所以明显减少,乃是因为堵疏结合,双管齐下。

堵,是堵住了无理取闹、尤其是职业“医闹”的渠道。应该说,去年5月卫生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相当有震慑力,让试图通过“医闹”把事情搞大者不得不思之再三。

堵之外,疏也相当重要。一则是去年底桂林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从实际运作的效果来看,这个不隶属于任何部门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取得了患者的信任,成功调解了不少医疗纠纷,从而也间接减少了“医闹”的发生;二则是各医院相继采取应对措施,提升医疗人员专业技能的同时,强调和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能力;三则是患者家属对医疗工作者的日益理解。

当然,也不能因为“医闹”的减少太过高兴,因为要实现医患关系的彻底好转,还需要很多努力。

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健康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滞后的医疗资源之间存在矛盾,这也是产生看病难、看病贵最根本的原因。因而,有效增加医疗资源,方能缓解供需矛盾,缓解看病难、看病贵,为患者提供一个良性的医疗环境。

另一方面,要实现医患双方的好转,还有赖于医改的稳步推进。因为只有通过医改,才能理顺现有医疗体制,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公平配置,从制度上减少触发“医闹”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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