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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委托哥哥买房 不料遭遇兄嫂下套

桂林晚报 2013-06-11 21:39 大字

本报讯(记者阳颜通讯员苏小燕)6月9日,象山区人民法院一纸判决,原告罗女士在官司中胜诉,但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她委托哥嫂帮自己买套房,结果却中对方“圈套”,虽然法院判决哥嫂退还购房款,但她难过的是自己赢了官司“输”了亲情。

罗女士和罗先生是兄妹,去年,在外地工作的罗女士想在桂林买套房子,但她对桂林的房市并不熟悉,于是就委托在桂林的哥哥罗先生及嫂子蒋某帮她物色一套合适的房子。

去年3月20日,罗女士转账47万元到哥哥的账户,并写了一份《协议书》与罗先生约定:罗先生帮罗女士购买房屋,房屋款为47万元整,房屋一切产权包括在内,不得有房屋产权纠纷。

3月30日,蒋某与一卖家姚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买下了姚某位于瓦窑的房子。几个月后,罗女士回到桂林生活,住进了这套兄嫂帮买的房子,但是却迟迟没有办法为这套房子办理过户手续。

她找不到卖房人姚某,只得再次求助兄嫂,请他们去帮自己办过户手续,但对方却支支吾吾,几次推脱。去年12月,再也坐不住的罗女士到房管部门查询时却发现,原来这套房屋在签订买卖协议时就已被抵押出去了,而此后,这套房屋还因为房主姚某与他人的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罗女士随即要求兄嫂和姚某退还自己的47万元购房款,但都遭到了拒绝。今年2月,罗女士将兄嫂和姚某一并告上了法院。

法庭上,姚某承认自己出售被抵押、查封的房屋,而他还说,实际上他只收到了33万元,还有10余万元购房款不关他的事。罗女士这才明白,哥嫂俩为何坚持要买这套房。前日,法院判决罗先生夫妇和姚某退还罗女士购房款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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