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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被收了两次“年检费”昨天又被燃气公司告知气罐报废了 苏女士买燃气 连气带罐一起“买”

桂林晚报 2013-05-07 01:39 大字

这个气罐是两个月前燃气公司送来的,昨天被告知报废了。

本报讯(记者杨亚文/摄)苏女士家的燃气用完了,昨天,她准备买一罐气,可送气的师傅告诉她,她家的气罐已经达到报废期限,需要多交35元换个新气罐,才能送气。这让苏女士有些生气,一年来,她买过两次燃气,每次都被收了35元年检费,换了气罐,这次还要被收钱,那不是每次买气时都顺带“买”了罐子?

苏女士去年5月租住到雉山路附近后,换了一罐燃气,送气师傅说苏女士家里的气罐得年检了,收了她35元的费用。

今年3月,苏女士换到桂林市宝山燃气有限公司充气。当时,送气师傅也说,她家的气罐需要年检,得交年检费。苏女士虽说心里不舒服,但为安全起见,还是交了钱。

这几天,苏女士家里的气又用完了。当她打电话给宝山公司的送气师傅时,送气师傅明确告诉她,她的气罐已经过期,达到了报废标准,现在要充气的话,得再额外交35元,给她换个新气罐。

一而再、再而三的遭遇,让苏女士有些窝火,按理说,液化气罐要好几年才检一次,可她家的气罐被“检”了两次不说,这次甚至直接报废了。

对此,供气公司的朱师傅称,之前送气时,气罐并没有问题。最近,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最早的一批气罐到了期限,要统一报废,苏女士家里的气罐就属于报废罐。

苏女士说自己有被欺骗的感觉,“上次买气的时候,是送气师傅用现在的这个气罐换了以前家里的气罐,既然上次已经交过了年检费,燃气公司就应该保证气罐的质量。”

她质疑燃气公司用临近报废的气罐换了之前的安全气罐。不过,她之前买气时,既没有合同,也没有相关凭证,感觉不正规。为了避免以后再有这种情况发生,昨天,苏女士换了另外一家燃气公司,签了正式合同,交160元押金租用了一个气罐。在年检费问题上,双方也明确约定,只要两次充气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0个月,公司将免年检费。

那么,气罐年检的制度究竟是怎么样的?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蒋科长介绍,目前,桂林市气罐是4年一检,报废年限是15年。

据悉,现在桂林市的气罐实行流动管理,早前也曾实行打码编号管理,各公司的气罐只能在该公司充气,实施中发现难度很大,又恢复流动管理。蒋科长称,不少市民买气时,都是由燃气公司送来一罐气后取走原来的气罐,如果市民不注意,可能会出现旧罐换新罐的情况。

他表示,质监部门主要负责气罐的安全监管,如果发现问题,他们一定会坚决查处。就苏女士的情况来看,这更像是双方的纠纷。

而为了避免这种纠纷,质监部门和燃气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士建议,市民在充气的时候,应该留意送来的气罐,注意看年检日期。他们还说,比较好的办法是,给自己的气罐做上记号,让燃气公司专罐专充,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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