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地址“跨越”象山秀峰两个区 落户口时两边都不认 “甲山官桥迂龙路”的户口到底该找谁办
市民李女士的父母在上世纪80年代末在桂林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父母想把户口落在这套房子上。可李女士在办理过程中却遇到了麻烦:“落户需要的所有证件都齐,也符合法律规定,但我去秀峰区落户,他们让我去象山区办;去了象山区,又说地皮是在秀峰区,不能帮我办……到底该是谁帮我父母办好落户手续?”
记者在李女士父母提供的证件上看到,房屋产权证的地址只写着“甲山乡官桥村委迂龙路”,房屋1987年建,1999年3月由桂林市房屋管理局发放产权证;土地证的地址显示为“甲山乡官桥村委李家村900号”,由秀峰区人民政府2004年3月发放。李女士说,父母多年来一直住在这套房内,但没有从湖南把户口迁过来。如今,父母已经50多岁了,母亲身体不好,一年基本要住两次院,户口是湖南的,要报销医疗费还得回湖南,因此把户口落到桂林的房产上成了当务之急。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居民迁户口,需携带房产证、购房发票、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辖区派出所或者户籍办证厅便可办理。
1月29日,李女士再次带齐办户口的证件来到秀峰区户籍办证大厅,“他们还是说,那条路不是秀峰区的管理辖区,不能跨区域给办理户口。”秀峰区户籍办证厅一名姓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秀峰区的行政区域内没有房产证上的路,“在我们管辖区都找不到的路,怎么给她落户?”
李女士又带着证件来到了象山区二塘派出所,但派出所告诉李女士,不能为她父母落户,理由仍然是房产证上的地址。二塘派出所的李警官说,房产证上地址是“甲山官桥迂龙路”,“迂龙路”就是现在的遇龙路,确实属于象山区,但甲山官桥是秀峰区管理的,“地皮是秀峰区的,当初房屋报建的时候也是由秀峰区批的。在1989年之前,遇龙路也是由秀峰区管理治安,之后才由二塘派出所管理。”
李警官说,像李女士父母一样住在附近的还有不少,都因为房产证上写的地址没有清楚表明所属的辖区,在办理户口的时候也遇到了麻烦。
李女士无助地对记者说,为落户,两年内自己跑秀峰区户籍办证厅和二塘派出所的次数已经数不清,但户口至今还没落下来。由于没有户口,不仅是父母的医疗报销成问题,也不晓得找哪个社区办保险,一些该有的福利没法享受。
1月30日,记者来到遇龙路李女士父母的家,另有6户居民拿来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给记者看,他们都说自己同李女士一样不能落户,“我们属于哪个辖区管理是管理的事,但我们老百姓有房子,有证件却不能落户,享受不到应有的福利,真让人无奈。”
考虑到李女士这样的居民没有户口带来的不便,二塘派出所已经向市治安管理支队反映情况。“目前治安管理支队回复要与秀峰区和象山区进行现场讨论、协调。”李警官说。
见习记者周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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