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翠竹路南巷管理再“模糊”下去
汝言
电动摩托车经过摔跟斗,小汽车驶过爆轮胎,翠竹路南巷屡屡“坑人”,他们却都说“不归我管”——— 象山区建设局说不在管理范围,秀峰区市政园林局称应属象山区管。(1月10日《桂林晚报》)
关于翠竹路南巷的新闻,这些年来屡屡见诸本地媒体。这条路,看来真不让人省心。
这条路很早以前曾经是条水泥路,但近十年来却屡遭破坏。媒体报道,从2004年到2008年,先后有多家公司、单位在这条路上施工,只见有人来挖路,却没见有人来修路,“好好一条路就这样坑坑洼洼了”。
道路坏了,加上缺乏必要的市政设施,这条路不仅给附近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更带来了治安隐患。根据媒体的报道,由于没有路灯,这条路曾多次发生抢劫案,附近居民区常常被盗。
前年,这条路在有关方面的努力下,终于又铺上了水泥。这下应该没事了吧?如今看来还是不容乐观。从“坑人”这条新闻中可得知,翠竹路南巷的大坑已经出现了半年,当地不少人也向市政热线反映过,“可一直都没见人来处理”。记者前往调查,象山区和秀峰区有关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
难道这条路真的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当然不是。市政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语道破“天机”——— “这条道路按照管辖区域划分刚好处于象山区和秀峰区分界线上,处于‘中间地带\’,所以很难说到底归谁来管。”
看来,正是因为这条路处于“中间地带”,所以才带来了管理上的“模糊”状态。之前众多单位都来挖路却无人修路,现在出现了大坑半年也无人来修补,根源正在于此。我们可以想见,只要这条路的管理还继续处于如此“模糊”的状态,今后还会继续出现类似“坑人”的事件。
因而,要彻底改善翠竹路南巷的现状,关键还是要尽快明确其管理归属。不管是归象山区管,还是归秀峰区管,又或者是大家共管,都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如此方能结束目前这种“模糊”状态,建立起长效管理的机制。
当然,由于涉及到历史以及现实原因,要分清这条路的管理责任,并非易事。但是,百姓利益无小事,“坑人”事件的屡屡发生,说明老百姓的利益已经受到了损害。再不及时改善,难道还任由大坑一直坏下去,任由损害一再发生?
只要本着急老百姓之所急的宗旨,我们相信,责任不难分清,管理也会到位,类似的推诿扯皮,亦复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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