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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车”长期霸占人行道 行人被它们挤上了马路 交警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桂林晚报 2013-01-22 09:00 大字

[摘要]交警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近期,不少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铁西中路附近的人行道长期被经营二手车的商家霸占,成为了“转让车”摆卖地,过往行人只能绕行到马路上,人车并行,有很大安全隐患。

1月14日中午12点多,记者来到环城西二路和铁西中路交叉路口附近,发现数百米的铁西中路两侧人行道上,一字排开十来辆挂着“此车转让”的二手车,旁边还摆着不少“高价收车”、“现金收车”的广告牌,几乎占完整个人行道。

由于人行道被占,过往行人只好绕行到马路上。一群刚放学的小学生经过这里时,身后突然传来阵阵喇叭声,回头一看,小车已开到他们身后,学生们赶紧靠边避让。据周边居民说:“去年6月的时候就开始有车停放在人行道上了。”

据了解,环城西二路、铁西二巷等路段也有类似情况,许多寄卖行和二手车车行都“就近”在人行道上停放二手车进行售卖。一车行卖家说,他们把车摆在人行道做生意已经大半年了,并称“已经征得了城管部门的许可,并缴纳了管理费”。

当天下午,象山城管大队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对于停放在此路段人行道上的机动车他们无权管辖,也从没收取过任何管理费。

记者从商务部门了解到,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摆卖二手车必须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且二手车交易场所面积不能低于5000平方米。即便是寄卖行和车行收购了二手车,都应到这些指定场所进行售卖。

市工商局生产资料与生产要素管理分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表示,寄卖行和二手车车行在人行道上摆卖二手车,是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甚至可吊销其营业执照。

在接到记者反映后,桂林市象山交警大队对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的二手车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向违规寄卖行和车行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照交规对违章停放车辆车主进行处罚,责令其将违法停放车辆移除,并引导二手车停放到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安全合法的停车地点。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铁西中路、环城西二路、铁西二巷等路段,没有再发现“转让车”占道的现象。

见习记者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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