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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出台《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 有偿家教 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桂林晚报 2013-01-28 08:20 大字

[摘要]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或服务的,都被认定为有偿家教

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今后凡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兼职,一旦被查实,其师德考核将被一票否决,即直接评定为不合格,一律取消评先、评聘高一级教师资格,严重者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撤消教师资格等处理。近日,市教育局出台《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首次将“有偿家教”明确地列为师德考核“一票否决”项目。

有偿家教被划为师德考核红线

教师师德年度考核是全员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评先表彰、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记者在新出台的师德考核办法中看到,师德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违反《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四个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者,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等次一律确定为不合格。其中第36条便是“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到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兼职”。

对触碰有偿家教红线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后,其当年的绩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第二年不得评选先进,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称。对因有偿家教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撤消教师资格等处理。

在职教师举办各种培训班均被认定为有偿家教

那么,什么叫有偿家教,如何界定?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或服务的,都被认定为“有偿家教”。

比如说,现在不少学生中午和傍晚到教师家中吃饭,顺便进行辅导,教师让家长交相应的“生活费”,家长也比较乐意接受,这算不算“有偿家教”?

对此,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查处过类似的有偿家教行为,许多教师的理由五花八门,有的说是帮亲戚朋友的孩子免费辅导,有的说是提供生活照顾等。对这些故意模棱两可或打“擦边球”的行为,只要经市教育部门进一步核实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没有回旋余地。

市民期待教育部门“动真格”

“出台一个规定并不难,难就难在执行上,敢不敢动真格,一抓到底。”不少市民对办法的出台有期待也有担忧。

一些家长接受采访时表示,请有偿家教主要迫于升学的压力,不得已给孩子报的。比如,班里的一些同学请了任课老师当家教,万一老师上课该讲的内容不讲,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自己的孩子不就吃亏了?

他们表示,只要市教育部门动真格,能有效遏制这种不良现象,家长盲目请在职教师当家教的从众心理和攀比心态就不会那么严重。

目前,在桂林市教师队伍中,仍然存在着少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这既淡漠了教师对本职教学工作的责任,又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同时也有损教师的形象,违反教师的职业道德。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行为,让教师的心思多放在学校里、放在课堂上,从今年开始,“有偿家教”现象举报渠道进行了拓宽。在今年出台的办法中,首次将学生和家长的评价纳入师德考核,由学校组织以问卷方式,向学生、家长调查教师师德情况。期间,如果有学生或家长反映教师有有偿家教行为,教育部门一经查实,将“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

除此之外,市民也可拨打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2833867,对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进行举报。

记者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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