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冥币砖头当道具骗老人钱财 一诈骗团伙流窜多地作案被抓
利用18张假身份证、1张读卡器、几沓冥币、1块砖头,德保县4人诈骗团伙流窜到龙胜、防城港等多个县、市专找老人实施诈骗,获得赃款10.5万元。日前,记者从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二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想来“快钱”流窜各地诓钱
梁某、杨某、黄某、陈某四人都是百色市德保县人,私下关系不错。由于没有正当工作,不愿干体力活,又想来钱快,曾因犯诈骗罪被判过刑的梁某和杨某想到了重操旧业。于是梁某4人在老家精心策划了一个诈骗方案,并作了具体分工,开始流窜各地实施诈骗。
2016年5月24日,4人从桂林坐班车来到龙胜县城,按照事先准备的实施方案,4人每到一地利用假身份证登记住宿后,再用假身份证办理手机号码用于联系。为了获取诈骗对象的信任,作案地点一般选在没有保安的单位门口,诈骗对象则是选择年纪较大看起来有点钱的老年人。找到诈骗对象后,通过采取虚构购买步步高点读机升级卡的方式,由找到诈骗对象的人扮演买家,其他人一人扮演卖家,一人充当中介人引诱诈骗对象共同倒卖步步高点读机升级卡赚取差价,一人负责望风,骗得财物后即逃离。
拿冥币砖头当道具诈骗老人
5月25日上午11点左右,梁某在龙胜县旧车站信用社门口看见老人石大爷。梁某自称是来龙胜办学的老师,要去县公路局购买步步高点读机升级卡。早已等候在此的陈某称,是梁某要找的人的同事,其手上有一批升级卡。梁某称自己是外地人,不熟悉路,而石大爷是本地人,可以跟陈某去,并承诺给石大爷一定的好处。
陈某随即带石大爷来到附近一小区,见到了假装成卖卡人的杨某。杨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读卡器,让两人带回给梁某查看。见货后,梁某称就是此物。杨某称有2万张升级卡,单价38元出售。挂电话后梁某称,自己身上现金不够,先去取钱,并定下在某银行交易。
在去找杨某家的路上,陈某对石大爷说,如果他们二人能将卡片价钱谈到30元一张,再转卖给梁某,便能从中获利18万元,问石大爷是否愿意出钱。石大爷听后欣然同意。交谈中陈某套出石大爷能拿出1.4万元。
见到杨某后,陈某与其假意讲价,得到了应允。随后陈某称二人身上现金不够,杨某表示先交订金即可。于是陈某假装去取钱,转身便到市场上买了几沓冥币冒充现金,当着石大爷的面把冥币交给杨某。接着石大爷也取来了1.4万元交给杨某。杨某用事先包装好的砖头,冒充2万张升级卡交给陈某。
10多分钟后,石大爷接到陈某电话,让他到某银行签字。石大爷信以为真,待他离开后,杨某则拿着1.4万元逃之夭夭。
整个诈骗过程中,一直没有正式露面的黄某负责望风。被害人石大爷到银行找不到人后,方知受骗上当,遂打电话报警。
光假身份证就搜出了18张
接警后,龙胜县公安局随即展开搜捕,于5月26日凌晨3时在柳州三江县某宾馆将四人抓获,并从他们身上搜查出18张假身份证。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4年7月至2016年5月,4人诈骗团伙先后在防城港、崇左、河池、来宾等地实施诈骗,采用的手段与在龙胜如出一辙。包括在龙胜落网的这一次诈骗,4人共骗取被害人10.5万元,且被害人全部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经龙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调查,因缺少被害人报案等证据材料,公安机关未能核实本案以外的其他几起诈骗案。
2016年6月7日,被告人的家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石某的经济损失1.4万元。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罚金一万九千元;判处被告人黄某、陈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一万八千元;并责令4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据《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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