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曝光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通讯员赵强)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在桂林明镜网曝光了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东升村原村委会主任阳兴文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等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实到基层。
据悉,这5起典型案件的具体案情如下:
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东升村原村委会主任阳兴文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2年11月至2014年3月,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共下拨东升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9.01万元。时任马堤乡东升村委会主任的阳兴文先后从该笔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中提取8万元用于自己建房、购车及孙子治病等开支。2014年12月,阳兴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退回相关违纪款项。
灌阳县水车乡三皇村原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蒋荣祥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01年至2013年,灌阳县水车乡三皇村共从灌阳县林业局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128.8万元。由时任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的蒋荣祥独自保管使用资金。除用于村里开支外,蒋荣祥多次多笔将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借给子女或他人经商周转,共计金额57.7万元。2015年5月蒋荣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退回相关违规款项,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桂林市兴安县实验小学套取学生伙食费问题。2013年秋季学期至2015年春季学期,兴安县实验小学通过虚构采购数量和编造虚假会计账簿的方式,从学校食堂专户中套取学生伙食费297.89万元,用于违规发放学校教师津补贴和其他开支。2015年12月,兴安县实验小学校长唐翠玲、分管副校长马桂军两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兴安县教育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黄克俭,兴安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蒋芳奎因落实教育系统“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全州县白宝乡中心校原校长李宏杰等人套取学校公用经费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李宏杰利用职务便利,与该校报账员王俭英采取增开和虚开校园建设项目支出等发票的手段,套取学校公用经费70100元进行私分。2015年,李宏杰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俭英(退休)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平乐县二塘镇和平村原村委副主任陶日全挪用公款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陶日全利用收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便利,挪用公款18950元,用于赌博、购买“***”及日常生活开支。2016年3月,陶日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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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龙胜各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