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微信号搭起法律服务大平台

广西日报 2018-03-08 07:40 大字

本报记者李家健通讯员蒋斐静

身边法律事件及时播报,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还提供各种实用的法律文书……通过手机微信,学法用法变得方便快捷。

微信公众号平台虽小,但却为群众搭建起了一个法律服务的大平台。“法治荔浦”成长的故事,也是近年来我区各地微信普法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小编深入一线挖掘案例

“我很害怕,但是为了儿子,我不能走。”去年,“法治荔浦”收到了这样的法律咨询,当事人罗大姐描述了自己被丈夫施暴时的感受。

“法治荔浦”的小编第一时间前往荔浦县人民医院了解情况。据罗大姐回忆,出事前的晚上,丈夫回来后就开始莫名发脾气,把她拦在厕所里不让走,并拿起铁锤疯狂地往她头上捶打,嘴里一边嚷着“我要打死你!”

罗大姐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打了,他出去赌博,输了钱就回来打我,碰到他心情不好,也打我。”回想起自己的家暴经历,罗大姐失控哭泣,但是想着如果自己走了,儿子没有妈妈照顾,她选择了忍耐,没有向外界求助,也不知如何求助。

“法治荔浦”对这个案件进行了追踪报道并制作节目播放,节目中详细解读了《反家暴法》,列举了求助办法和举证方式,节目播出后12小时内转发量高达1256次,现累积阅读量22370人次,法治宣传效果明显。

普法微信号助力案件侦破

去年9月,“法治荔浦”公众号后台收到了一份线上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人为荔浦县青山镇永镇村的丘某,其在微信上征婚,被人骗取3万余元。

工作人员与丘某核实情况后,发现丘某的情况不属于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不符合申请条件。但工作人员还是为丘某联系律师提供了法律咨询,并建议丘某立即报警,将相关信息交给警方,以便立案侦查。

该案已在荔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荔浦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丘某拿回经济损失2万元。

“法治荔浦”不仅参与了事件解决过程,还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直播+普法”受群众欢迎

近年来,荔浦县大力发展砂糖橘种植业。为了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荔浦县司法局不定期地开展“法律进砂糖橘协会”活动,在“法治荔浦”公众号设置与砂糖橘产业相关的合同范本版块,供群众参考。

去年11月15日,荔浦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到荔浦县砂糖橘协会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并首次在“法治荔浦”公众号全程直播。直播中,荔浦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从租地到卖果所涉及的合同及注意事项进行逐一讲解,并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同时,通过直播平台,方便了不能到场的群众参与学习、互动。通过尝试“直播+普法”的方式,推动了“零距离”普法,创新了新时代普法形式。

“法治荔浦”自2016年创号至今,共发布443期,推文962篇,累计阅读量达136万人次。自2017年2月22日微信公众号开通在线法律咨询以来,近280人次通过在线咨询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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