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展市区货车闯禁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首日查处101辆“闯禁”货车
本报讯(记者莫俊通讯员聂梦娴)为进一步加强过境货车交通管理,减轻临桂新区及老城区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12月11日至31日,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开展市区货车闯禁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11日夜间至次日凌晨,交警部门开展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首次统一行动。
“闯禁”是指货车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闯入禁(限)行的区域或道路,桂林交警分别在2013年、2018年制定、调整了桂林市城区过境货车和货运车辆通行规定,明确了桂林市区过境货车和货运车辆的禁(限)行线路。
11日晚上11时,七星交警大队在芳香路与普陀路交叉口设卡开展整治。23时15分,一辆水泥罐车沿芳香路从东二环路方向驶来,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司机称,他准备到环城北二路漓江郡府路段卸货。然而民警发现,芳香路并不在该车辆可通行的路段中。随后,民警告知该车司机未按照规定的路线通行,属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处以该车司机罚款200元,记2分。
12日0时5分,在象山区凯风路与环城南三路交叉口,象山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了一辆过境货车。根据桂林市相关规定,过境货车不允许进入桂林市区通行。对此,交警依法对该车司机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相同的情况还发生在临桂新区西城大道与万福路交叉口。12日0时40分许,一辆由万平路驶来、准备进入西城大道过境的重型货车被临桂交警拦停。该车司机表示,他是从贵阳开车到桂林,准备去秧塘产业园卸货,并不清楚过境货车不能进入桂林市区通行。对此,执勤交警向该车司机发放了市区货车禁行线路图,劝导其掉头返回,绕路通行,并对其进行了教育处罚。
据统计,12月11日当天,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闯禁”货车101辆,其中在统一行动期间(12月11日23时—12日凌晨2时),共查处“闯禁”货车50辆。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从12月16日起,广西的封闭式高速公路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通行,货车的绕行会对国省道带来极大的通行压力,它们将可能闯进禁(限)行的市区道路。为了规范它们的通行,同时减少尾气排放,减轻大气污染,桂林公安交警部门特此决定从12月11日至12月31日,集中开展市区货车闯禁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组织警力加强白天平、高峰期货车闯禁的常态化治理,同时采取“定点+流动”的模式,每周开展三次夜间统一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挤压货车闯禁违法空间,净化市区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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