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弯道超车致两车相撞

桂林晚报 2019-10-29 11:29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莫新建记者秦丽云)10月26日凌晨,在321国道临桂义江缘景区路段,一辆满载水果的大货车在弯道超车时与一辆散装水泥罐车相撞,导致两车损毁严重。目前,案件还在处理之中。

26日凌晨1时30分许,四川籍驾驶人周某,驾驶川A牌照仓栅式货车,满载一车柑橘,沿321国道由桂林往龙胜方向行驶。由于夜间车少,又急于赶路,周某不知不觉加大了油门,车速也快了起来。当车辆行驶至义江缘段时,前面一辆车在慢速行驶进入弯道。虽然目睹了这一情况,但是周某当时太心急,在对面有会车可能时仍然侥幸采取超车措施。

当周某驾车在弯道超车进行到一半的过程中,对向驶来一辆散装水泥罐车。情急之下,周某急忙向左打方向盘避让,避免驾驶室正面相撞。不幸的是,由于双方都是大货车,又有一定的车速,所以还是避免不了两车激烈碰撞。随着一声巨响,两车驾驶室均挤扁了,周某所驾驶的货车拉载的柑子散了一地。周某虽未被直接撞到,却被变形的驾驶室夹住了脚。幸运的是,对向水泥罐车司机郑某未受伤,下车后及时打电话报警。

随后赶来的临桂消防队及时将周某救出,并送到救护车上。从当时情况看,周某只是脚受伤,并无生命危险。面对民警的查问,周某对其弯道超车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还坦陈,如果超车前选择减速跟在前车后依照顺序通过弯道,再寻找机会超车,则这个事故根本不会发生。

据了解,周某仍在住院治疗,目前,事故尚在处理之中。

临桂交警大队的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情况下,不得超车。弯道超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安全文明出行。

新闻推荐

寂守田间数十载 问鼎灌溉“奥斯卡” 我国节水灌溉技术开拓者李新建的“试水”流年

▲李新建在查看作物长势。开栏语人才兴废,国之大事。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到追逐中国梦,一代又一代优秀的知识分子、专家...

临桂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临桂区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