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村民记下车牌号助民警抓获肇事司机
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莫新建)近日,在临桂区321国道中庸镇江泉村路段发生一起轿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严重后果。肇事司机以为当时四下无人,选择驾车逃逸。不料,在道路旁劳作的村民在石头上记下了肇事车牌号并及时报警,帮助民警当日把肇事司机抓获。目前案件仍在处理中。
据目击村民吴某介绍,9月30日早上7点半左右,他在临桂区321国道中庸镇江泉村路段旁边的田里干活。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他就从果树中探出头来,发现马路边停了一辆灰白色的轿车,轿车右前轮爆裂,右前脸及保险杠损坏。轿车短暂停留后,一男性驾驶员继续驾车朝宛田方向驶去。看到这一幕,吴某用小石子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记下了车辆牌号。另一村民伍某听到响声后,也跑到公路上查看。后来,两个村民一起发现了掉到沟里的摩托车以及躺在路边的一个男子。该男子俯卧在地一动不动,已经没有了气息。伍某认识倒地的男子是到村里砌墙的五通镇某村的村民,随即打电话报警。
临桂交警接到报警电话后赶到现场。根据目击村民提供的线索,民警排查走访,调取监控,固定证据,并锁定肇事车辆桂CF××××轿车车主秦某有重大嫌疑。可拨打电脑登记的秦某的联系电话为关机状态,秦某不知所终。
当天上午9时30分许,民警终于通过联系家属找到了仍处于惶恐之中的秦某。面对民警,秦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他交待,当时路上没有看到其他的车和人,就抱着侥幸心理逃跑了。但是在问话过程中,交警闻到秦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上午10点左右,交警在秦某逃往宛田某村的村道上找到了掉在沟里的肇事车,案件告破。
据秦某交待:9月29日晚,他在桂林和朋友吃火锅时喝了约8两白酒,后接着吃宵夜,吃到次日凌晨3点钟,期间又喝了不少啤酒。由于第二天秦某要回龙胜老家,散席后稍作休息,大概清晨6点钟就从桂林赶往龙胜。驾车经过出事路段时,秦某供述的车速为70千米/小时左右。发现前方有一辆摩托车左转弯时,他措手不及撞了上去。摩托车被撞飞几十米后掉到路边沟里,驾驶人被抛到路边一动不动。事发后,秦某停车查看,看到四处无人,也没有来往车辆,想到自己酒气未消,保险也不会理赔,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往宛田方向逃跑。
9月30日,秦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目前案件还在处理中。接下来,秦某将面临转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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