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报废车上路 司机被吊销驾照

桂林晚报 2019-01-17 12: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申艳通讯员吴平)1月16日上午,一男子驾驶报废车辆在市区西山路被秀峰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1月16日上午8点左右,在市区西山路巡逻的秀峰交警大队民警收到手机警务通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桂CMHxxx、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银色小车正由东往西行驶在西山路上。

民警立即在西山公园门前路段对那辆小车进行拦截。然而,小车司机无视民警的指挥手势,非但没有靠边停车,反而加速从民警右侧逃离。民警驾驶摩托车,一路跟随,并打开警灯和警报器,喊话要求小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最终在西山路干休所附近路段将小车拦停。民警随即将小车和司机带回大队接受调查。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该车最近的年检日期为2013年,已经整整5年未年检并且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司机唐某交代,车辆是2013年前从广州那边买来的,买回来的时候做了一次年检后因为没有空就再也没有去年检过。1月16日早上,他驾驶这辆车送妻子去上班后,就驾车沿西山路准备返回临桂,谁知遇到交警查车,为了躲避检查而逃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秀峰交警大队以驾驶报废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对唐某处以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提醒: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现行机动车年检规定是,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之后就是半年一检。按照这个计算标准,一辆全新的私家车,连续3次即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而对于超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即1年半)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被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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