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批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资金拨付 助学贷款代偿 新增三类人群

南国今报 2019-01-09 16:01 大字

今报记者蒋晓梅实习生文德艳梁莹莹

父亲生了场大病,自己创业负债累累,小峰(化名)一直为2018年助学贷款本息发愁。2018年底,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帮助下,他通过贷款还款救助机制“代偿”应还全部本息3461元。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18年末,广西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37名学生成为首批还款救助办法的受益者,2018年我区共代偿本息金额38.52万元。

父亲患重病

可申请代偿当年本息

小峰是桂林市临桂人,2009~2012年4年间,他依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念完大学,共贷款2.4万元。毕业后,小峰在南宁找了份工作,2014年辞职创业,没想到创业未成还欠下了几万元债务。雪上加霜的是,2017年小峰的父亲患肺癌,动手术花了一大笔钱,至今仍需定期化疗。也就在2017年,小峰还款出现逾期,为此父亲借款为他还上贷款本息2666元。2018年临近年底,小峰和父亲商量着要卖掉家里的几头猪,先还上2018年助学贷款的3000多元本息。

去年年底,桂林市临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告诉小峰,2018年8月广西出台了《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因父亲患有重大疾病,他属于还款救助对象,可以申请代偿2018年应还全部本息3461元。临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小峰及时办理了申请,通过还款救助机制,小峰家的经济负担得以减轻,他的父亲也得以安心养病。

新增三类救助对象

代偿当年部分应还本息

据了解,2018年的37名还款救助对象中,有70%的学生死亡、失踪,由自治区还款救助专项资金全部代偿应还本息;20%的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代偿2018年应还本息;10%的学生属于经济收入特别低或失业的毕业借款学生,代偿2018年应还本息一半。

记者从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我区的资助救助过去仅局限于死亡、失踪的毕业借款学生,以及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毕业借款学生。2018年8月出台的《实施细则》新增了三类人群,包括: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类毕业借款学生,患有重大疾病类毕业借款学生或家庭成员,经济收入仍特别低或失业的毕业借款学生。这三类人群可以申请代偿当年部分应还本息。

“贷款救助政策的出台,使我区救助体系更加完整。”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全斌表示,《实施细则》扩大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救助机制的受益人群。据悉,对经济收入特别低或失业学生帮扶,设有一定“门槛”,需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这些人,只是代偿申请当年应还本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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