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出生的宝宝要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关系公民一生 需终身妥善保管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本报讯(记者苏文娟文/摄)新年伊始,全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监制单位由国家卫计委变成了国家卫健委。记者昨日从桂林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截止到8日,桂林市已有860位新生儿领取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今年1月1日,来自临桂的廖先生来到临桂西城医院为孩子办理了出生证,这张下午2点领取的医学出生证明也成为桂林市办理的第一张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记者注意到,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最重要变化在于,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而其他关于新生儿资料内容、格式以及防伪点没有改动。
桂林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桂林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曾建娟介绍,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具有多项法律效力,包括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国公民申报户籍国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的重要依据和凭证之一。
曾建娟介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凡在接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要在出生后1个月内即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新生儿父母亲需要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户口本、母亲出院证明等证件前来办理,如果母亲因坐月子无法出门,需要签署一份母亲已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这几项证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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