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开始实施“最后100米”水质水压如何保障?

桂林晚报 2018-07-19 12:17 大字

一小区内的二次供水房。

本月起,由自治区住建厅批准立项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开始实施,区内二次加压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有了规范。

城市饮水安全牵涉千家万户,相对于水源地保护的关注,饮用水在后续运输和管道供给安全上的讨论一直以来都比较少,《规程》的出台,将二次供水提上日程。事实上,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与高层居民用水的水压稳定乃至水质安全息息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上,桂林乃至全区都还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需要尽快建立健全。

二次供水与生活息息相关

环顾临桂新区一栋栋高耸的电梯楼,其中大部分居民用水需要二次供水。实际上,二次供水的存在并不仅限于高楼大厦,很多市民的生活用水也与二次供水有关。

“我家住在10楼,有时候会觉得水压不够,水太小了,其他居民也有这种反映。”家住象山区万福安居小区的业主张先生说。

据了解,一般自来水的水压对四五层楼的用水供给正常。“现在的高层基本上都有二次供水,具体从第几层开始加压,还要从管道环境、水压等情况出发,总体原则是要保证高层用水。”市自来水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一般来说,市区高于6层就需要加压了,临桂大多是从5层开始。”

二次供水是高层供水的唯一选择方式,其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

从7月1日开始实施的《规程》,目的就是从技术根源上解决二次供水的水量、水质等安全问题,在设计、施工、管理方面,对二次供水防止水质污染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运行方面,二次供水的安全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防水、防火、防冻、防潮、防暴晒、防雷击、防破坏、可靠供电等。针对二次供水水池(水箱)中的储水可能与空气直接接触,容易受到污染,《规程》明确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并且定期清洗消毒。

二次供水安全保障有“空子”

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决定了高层居民用水的水压和水量,而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则决定了水质安全。

记者了解到,目前桂林市有约500套二次供水设施,它们的维护和管理几乎全部由小区物业负责,自来水公司并没有承担运行管理工作。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内多个小区,对二次供水服务进行了解。在彰泰·城市一号的地下设施房,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机房每天都要上锁管理,同时每天都会有人员巡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水质安全。”

据了解,目前市内大部分高层二次供水采用的是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这种设备没有水箱,全密封的环境能避免二次污染。但是在一些老旧小区,仍然使用顶楼水箱的供水方式。“顶楼水箱的管理非常麻烦,而且每半年都要维修一次。”同和颐园物业的兰经理说,“不少居民对水箱清洁与维护的认识不到位,所以部分物业会投机取巧,规避这些成本。”

在走访过程中,也不乏一些小区用“维护人员不在岗”为由,拒绝了记者关于二次供水情况的采访。

“二次供水设施如果出现问题,可以紧急启用小区的公摊费用,但是平时的维护方面,物业也只是把电费加入到物业费里,维护费用是物业出的。”桂林市物业协会会长于宏舜说,而根据市场行情,每次维护的费用在200元到上千元不等。

监管介入也有难度

如果说由物业管理面临着维护缺失的问题,那由自来水公司或者相关部门监管,是否就可以避免隐患呢?

实际上,2013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就对二次供水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以及水质管理,提出过相关规范。

在建设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向当地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在运行和维护上,《办法》规定,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委托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统一运行、维护和管理,双方签订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管理合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的职责包括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供水水压、水质以及对储水设施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的定期清洗、消毒。

市自来水公司从2015年开始对全市所有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提出申报备案要求,并且审批相关技术方案。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2015年到现在共有约300套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进行了备案,但以前的约200套是没有审核的。

“从物权的角度来说,二次供水设施一般是属于设计方或者建设方的,如果他们不进行委托,自来水公司方面也无权去管理。”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此外,针对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的资金问题,目前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可以说,对于自来水公司来说,既不拥有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亦难以取得管理授权,对“最后100米”的水质保障有些鞭长莫及。而对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方来说,又不得不考虑维护成本。

需要更大力度的支持

二次供水设施由谁建设,建设之后由谁来运行维护,建设、维护的资金由谁来出?这三个问题正是目前二次供水面临的综合性难题。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套更加完善的管理办法。

近年来,全国各地也对二次供水进行了大量的探索,目前形成的几种模式主要包括“深圳模式”、“天津模式”、“重庆模式”。“深圳模式”是统一运营模式,由公共供水企业统一运营管理城市二次供水。“天津模式”是管养分离模式,由公共供水企业接管后再将养护作业外包给专业公司。“重庆模式”中,二次供水公司通过市场招标受托建设或改造小区内的供水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

随着问题的凸显,二次供水问题的解决或许只是时间问题。“二次供水主要涉及的是高层用水问题,而大规模修建高楼也是近些年才开始的,设施的运行维护问题此后才慢慢显现。”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今年3月,桂林市自来水公司成立了二次供水管理部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全市二次供水管理的一种规范,“通过对市场情况的梳理可知,目前桂林专业进行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的公司在十家左右,数量还是合理的。随着国家对二次供水的重视,相关监管政策与措施肯定会陆续跟上,桂林市二次供水的安全保障力度也会越来越强。”

记者吴思思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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