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刚买不久频出问题 本想免费维修但发票丢了这还能享受“三包”服务吗?
本报讯(记者阳颜通讯员周慧胡思进)发票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重要凭证,但如果遗失了发票,手机是否还能享受“三包”呢?19日,记者从临桂区消协了解到,经消协介入调解,一起因手机发票遗失不能保修的投诉得到了妥善解决。
据悉,今年4月9日,临桂区的蒋先生在临桂区一家手机专卖店花5000多元购买了一部品牌手机,并拿到了商家的“三包”保修卡,主机保修期限为1年。但新手机才用了2个月,就多次出现无故关机的问题。6月18日,蒋先生到该手机专卖店特约维修部要求按“三包”免费修理。但维修部要求蒋先生出示购机发票、保修卡时,蒋先生却发现购机发票已遗失,只剩下保修卡。
对此,维修部工作人员告诉蒋先生,根据公司规定,“三包”免费修理一定要凭发票和保修卡,二者缺一不可,因为蒋先生无法提供发票原件,虽然手机还在保修期内,他们也无法为其提供免费维修,如要修理需先交100元费用。蒋先生认为,保修卡已能说明他是这部手机的合法所有者,维修部不应拒修。
双方协商未果,蒋先生向临桂区消协投诉。随后,临桂区消协工作人员在了解到事情经过后,召集买卖双方进行协商。
临桂区消协工作人员说,蒋先生虽然遗失了发票,但购机“三包”保修卡还在,根据《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下称《手机三包规定》)第九条规定,蒋先生的手机仍可以享受免费维修服务。《手机三包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
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维修部为蒋先生免费修复了手机。
新闻推荐
临桂区奋力打造桂林新中心和现代化新城凝心聚力谋跨越砥砺前行谱新篇
区委书记何新明(前排右三)到新区现场办公骆志华摄区长李绍政(中)深入企业调研李辉朝摄山环水绕又一城陈秀玲摄朝阳沐新区(临宣)临桂日益发达的交通体系梁辉萍摄罗山湖水上乐...
临桂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桂林临桂区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