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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后,“驰名商标”等字样用于包装和宣传将违法一批和商品被限期叫停

桂林日报 2014-04-25 11:05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胡思进刘波记者秦紫霞)“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这个新《商标法》的条款,你了解吗?”新《商标法》施行在即,临桂县工商局限期叫停一批涉及违反新法的广告和商品。

“‘驰名商标\’设立的本意是对知名度较高的商标进行保护,而不是给商家进行广告宣传。”临桂县工商局负责人说,过去,“驰名商标”被市场异化为广告宣传标志,新《商标法》的这一修改,是让“驰名商标”回归本质,同时维护同类产品在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他认为监管好广大经营者就是治末端,而限期叫停“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是重点。

此外,针对全县不少含“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系辖区内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发布的特点,该局工作人员主动约谈辖区广告经营者,宣传新《商标法》这一规定,并要求其主动向广告主宣传、解释法律新规定。截至目前,该局共约谈广告经营者13户,广告经营者已表示拒绝设计、制作含“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

与此同时,该局安排各工商所对辖区企业上门发放宣传单,在市场主体QQ群和红盾信息网发布公告,加大力度宣传新《商标法》有关规定,积极动员经营者主动清理经营场所含“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减少购入或限期销售包装含“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

小链接:新《商标法》的几大变化

1.首次明确商标注册审查时限,规定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2.在申请方式上,新《商标法》确立了电子申请的法律地位,增加了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3.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新《商标法》规定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此外,新《商标法》加大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处,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4.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新《商标法》规范了商标代理活动。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如有违反《商标法》规定行为,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工商部门还将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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