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撤县改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此行政区划调整将成为桂林市实现跨越发展又一重要契机
[摘要]此行政区划调整将成为我市实现跨越发展又一重要契机
本报讯(记者刘倩)根据已经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国务院正式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临桂县,设立桂林市临桂区,以原临桂县的行政区域为临桂区的行政区域;同意桂林市人民政府驻地由现址象山区五美路16号,搬迁至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
《批复》明确规定,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所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限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广西自行解决。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桂林市相关部门介绍,随着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桂林市原有行政区划格局已不适应发展需要。桂林市5个市辖区总面积只有565平方公里,受保护漓江和城区发展空间受限的困扰,发展空间严重不足,城市规模扩展受阻。由于建筑密度大,人口密集,交通拥挤,不利于保护漓江生态环境。此外,原有行政区划格局不利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质量难以尽如人意。行政区划调整恰逢《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这一重大机遇,将成为桂林市实现跨越发展又一重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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