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餐馆、定罪入刑 法院对“老赖”动“真格”
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杨羽喻孝鹏唐伟悦)近日,雁山区人民法院、灵川县人民法院分别对几名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采取了严厉措施,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餐馆拖欠5万多元粮油款被强制查封
餐馆与蔬菜粮油配送中心签订了长期送货协议,然而送货未断,但账一直未结。配送中心追讨无果,只好起诉至法院。近日,雁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家“老赖”餐馆进行强制查封。
据悉,这家位于雁山区的餐馆于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间,拖欠某蔬菜粮油配送中心粮油款共计5万多元,配送中心起诉至法院胜诉后该餐馆仍然拒不支付。2020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与餐馆经营者赵某、潘某进行沟通,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但两名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反而多次拒接执行法官的电话。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雁山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当天,执法人员来到这家餐馆,对餐馆内的物资、设备进行清点后,当场进行了强制查封。
拒不执行判决,这名“老赖”被判刑一年半
近日,灵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被告人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狄某与灵川县某木材厂因债务合同纠纷闹上法院。经法院调解,狄某同意向木材厂支付161万元欠款。但之后,狄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未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木材厂向法院申请执行。灵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并执行回标的款9万元。因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于2019年9月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狄某本以为这起债务纠纷就此了结,没想到又出现了“状况”。一次偶然的机会,木材厂负责人发现狄某的微信账户上有多笔大额收入款。于是该负责人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面对执行人员,被告仍然无动于衷,拒不执行偿还债务的裁定。直到今年4月,法院对狄某位于安徽省的房屋进行强制拍卖,收回执行款50多万元。截至今年6月,狄某尚欠木材厂货款95万多元及利息18万多元。
法院认为,狄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故灵川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针对上述两个典型案例,法官提醒:法律尊严不容藐视。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用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等强制执行手段。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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