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的通告

桂林晚报 2020-03-30 09:58 大字

为有效预防尧山、龙泉林区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3月26日至4月9日为尧山、龙泉林区“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尧山、龙泉林区范围包括:七星区朝阳乡新建村委;叠彩区大河乡尧山村委、潘家村委、上阳家村委、新民村委、群力村委、桂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灵川县灵田镇东田村委西岸村、上阳家村和下阳家村,力水村委尧山田村、力背村、上力村、下力村和花江村,灵川镇王家村委社山村、梅田村、三百源村和茅坪村;临桂区临桂镇二塘村委南村、岭脚底村;象山区二塘乡万福村委黄村、唐家湾村、上沙河村、下沙河村;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官桥村委龙泉村、李家村。

三、戒严期间内,尧山、龙泉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在戒严期间内违反规定在林区野外用火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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