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国土告字〔2019〕3号

桂林日报 2019-02-04 10:54 大字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1)土地位置:西站东路以西、桂柳高速以南A地块;(2)土地面积:69666.67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兼容使用商业、商务,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商业不大于27%、商务不大于11%;(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6)绿地率:不小于25%;(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00米(局部15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1785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893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1785万元的资信证明。

2.(1)土地位置:西站东路以东、桂柳高速以南B地块;(2)土地面积:69041.22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兼容使用商业、商务,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商业不大于16%、商务不大于7%;(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不小于25%;(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00米(局部15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1605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803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1605万元的资信证明。

3.(1)土地位置:西站东路以东、桂柳高速以南C地块;(2)土地面积:23037.27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不小于30%;(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0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住宅7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885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943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885万元的资信证明。

4.(1)土地位置:灵川镇禾家铺村委寺门底村民小组;(2)土地面积:5459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用地分类代号B41);(4)容积率:不小于0.4且不大于1.0;(5)建筑密度:不大于40%;(6)绿地率:不大于20%;(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8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4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078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39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078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二)参加5459平方米宗地挂牌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应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和竞买人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竞买。

(三)参加上述A、B、C地块挂牌活动的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为上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含其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须在国内持有多家已开业的国际影响力高端酒店,酒店总营业面积合计不少于10万平方米。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8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8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3月19日下午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9年3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9年3月20日上午10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阳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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