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藏私房钱谎报被抢劫 谎言被识破后,他被行政拘留

桂林日报 2019-01-22 10:20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文胜通讯员沈勇)日前,秀峰公安分局甲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一名男子称自己被抢劫28000元钱。当民警介入调查后却发现了蹊跷,最终报案人秦某无法自圆其说,承认自己报了假警。

当天凌晨,秦姓男子在红岭路附近报警,称自己回出租屋途中被抢28000元钱。“被抢”男子为灵川县海洋乡人,今年50多岁。在接受民警调查时,男子称,劫匪是桂林口音,用手勒住自己脖子,感觉还被利器戳住后背。劫匪抢走他一个黑色手包,内装28000元卖猪款,得手后往巷子里逃走了。

听完男子描述,民警立即调看事发地点监控录像,却发现摄像头清晰拍下了秦某进出出租屋的视频,但路上被抢劫的情况却没有看到,周边监控也没拍下任何劫匪出没的图像。随后,民警又让秦某指认现场,讲述事发时间、劫匪逃跑方向等。秦某开始慌了,说话支支吾吾。在民警追问下,秦某最终承认被抢劫是自己编造的。

面对民警的深入调查,秦某终于交代事情真相。事发当天,秦某从海洋乡老家拿了6800元货款,准备回自己在红岭路的出租房。秦某的妻子刚好不在家,秦某遂将钱藏起来当做私房钱。为了骗过妻子,思来想去,秦某想到报警被抢劫、让民警帮助自己证明的主意。秦某还供出之所以报警被抢28000元,是想有机会再多藏一些钱。

秦某因为谎报警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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