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川供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至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开展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5号)要求,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电网公司”)批准,决定将灵川供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至其母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灵川供电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概括转移至广西电网公司,权利义务均由广西电网公司享有和承担。广西电网公司授权分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灵川供电局承继灵川供电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及所有债权债务,灵川供电有限公司随即注销。
基于上述,就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灵川供电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转移事项,请对灵川供电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单位及个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灵川供电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对是否要求灵川供电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做出书面决定,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联系地址:灵川县灵北一街6号
联系人:张昆
电话:0773-6812269
传真:0773-6812618
特此公告。
灵川供电有限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7日
新闻推荐
民警、消防队员与车站工作人员共上一堂消防课。通讯员钟玉婷摄本报讯(记者阳颜通讯员钟玉婷)2018年春运已经拉开大幕,3日,柳州铁路公安处桂林西站派出所针对“关注消防安全、平安你我保春运”展...
灵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灵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